常荣的母亲待他好了一阵,又开始不自然地远离他。她其实也算一个孩子,无法担负起母亲的责任,她也在恋爱。在常荣无法自如行动、休养在床时,她愿意照料这个无力的小孩,但是常荣健全地站在那里,有手有脚,她无法再给予什么。不过,常荣从她那,学到了怎么用洗衣机。
家里没有佣人,原来有,但常荣的母亲辞掉了,她不像常父那样用惯了这些享受,而且,她曾知晓生存的艰苦,钱是一个要小心对待的东西,不过,她生常荣的功劳太大,那男人给她很多的钱,她的俭省,只是不愿花给让她不舒服的东西。
常荣,小时候被佣人带大,到他十多岁这年,才真正开始学会自立,他父亲带着有佣人的生活一起离去,三年了,他才反应过来。这三年里,他好像是在别人的身体里过日子,那副身体怎样,与他没有干系。他头一次被打这么狠,救护车来的时候,他要死了,从身体里抽出来,在半空看着他的身体,他先看到校服,的确是脏的,也许还有异味,蔡茗钰说得不错。然后他才看到自己的脸,他认真地看着,原来,躺在这里嘴里吐血的,丑陋的倒霉蛋,就是他自己。
转学的是周鑫,他让一个县重点签走,拿考一本的成绩免学费。那之后,没人再提他的事,或者说,大家都淡忘了,那算暴力吗?算欺负吗?他们算恶人吗?好像不是吧?没到那程度吧?大家都记不清楚了。以前的同学见到常荣,甚至会打一声招呼,常荣,现在也变了,他变得“正常”了,所以,跟他打招呼,不再是丢人的了。
常荣发现,做个正常人,感觉是这样好。只要对朋友大方,买最新款的球鞋,就能得到一多半男生的拥护,而对女生,维持基本的礼貌,就能收获一份郑重的爱慕。常荣在收到人表白时很诧异,指着自己问:“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