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立即消失,而是直径向楼下走去,塞尔斯耳边回荡着楼梯快要摇断的“嘎吱”声,突然之间又从楼下传来水桶倒地的闷响,准是他的暴脾气一脚踢开了楼下邻居放置的水桶,她反应慢了半拍,有些忐忑,趴在楼梯那里探察他的动静。
正巧乌洛安仰起了头,苍白的脸压抑着怒气,两人四目相对,遇上他幽暗冰冷的眸子,楼梯内的光线将他的影子拉的老长,如怪兽拖曳在墙上,塞尔斯背上冻的一激灵,飞快的缩了回去。
又是叮铃哐当的声响,似乎有什么东西碎了。
塞尔斯更不敢动了,准备关上门睡一觉,从小的时候姐姐们就警告她,让她别惹盛怒之中的黑龙。
“出什么事儿了吗?”一个腰腹系着围裙,七十岁左右的老妇人听到了声响,从另一间屋子好奇的探出头来,这是塞尔斯的邻居,身上永远都是整洁干净的黑裙子,今日肩上披着向日葵图案的披风,听说她是个寡妇,两个女儿都嫁到了隔壁的街上。
“没什么,男人发脾气而已。”塞尔斯忧郁的叹了口气。
“你把他气走了?”
虽然很不想承认,她依然艰难的点了点头。
老妇人一听,立刻神采飞扬起来,催促她道:“去追啊,我跟你说,男人有时候就像小孩子一样,看着蛮横不讲道理,其实比孩子好哄多了。”
可不就像小孩子一样闹脾气嘛,以前只会自己躲在山洞里生闷气,现在还学会撒气了,跟个小孩子一样幼稚,踢翻这个,又砸碎那个。塞尔斯仿佛明白了什么,他难道不会是在等自己去追他吧?
塞尔斯越想越觉得他行为可疑,似乎他的每个肢体语言,甚至眼神都在强烈的暗示她赶紧过去,她轻巧的跑下楼梯,又折了回来,捧起老妇人枯树皮一样的手背亲了一口:“您可真是个好人,神会保佑您的,我这就过去。”
老妇人眨了眨眼睛,一脸慈祥的对着她微笑:“我这把年纪只要光明神能陪我聊聊天,就心满意足了。”
塞尔斯向她保证道:“您的愿望迟早会实现的。”
她冲到楼下,环顾四周阴暗的窄巷,暮色眨眼之间就笼罩了城市,油灯迷蒙的光线在巷子蔓延,乌洛安就在不远处,她飞奔了过去,还未捉住他的袖子就被他躲开。
塞尔斯立即离他一步之远,又不怕死的凑上去:“你看错了,他没亲我,只是跟我说悄悄话。”
乌洛安抱着双臂,冷哼一声。
“我说的是真的,他只是想继续跟着我学习如何控制神力,我对他一点想法都没有。”她一股脑的全倒了出来,比任何时候都要掏心掏肺,觉得自己就像个笨孩子,做什么都在摸索之中。
“你现在把《血吻》背给我听,一字不漏的背出来我就原谅你。”他终于开口,“我突然很想知道你为你的爱情之路都扛下了什么?”
尼尔加这个蠢货竟然什么都说了!塞尔斯大吃一惊,面有难色,她怎么可能背出来,她连《血吻》的第一句都忘了,她支支吾吾的低声着:“什......什么?”
乌洛安笑了笑,无法从他的表情来判断这是讥讽还是欣慰:“你不是说你爱了我几万年吗?”
“那你等一下......”
她脸色憋的通红,思忖了许久,黑夜让原本阴暗的街道愈发森暗,她敢打包票乌洛安也不知道《血吻》的全文是什么,可她就是编不出来,诗歌哪有谎话简单容易,乌洛安也不着急,放松身体依靠在墙上,就这么定定的望着她,嘴角挂着笑,饶有兴趣的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塞尔斯更慌了。
他似乎瞧出了她的窘迫,由于他难得想表现一下礼貌,便移开了目光,继续宽容的等着。
“对不起,我都忘了,过了这么久脑子里装的都是稻草了。”最终,塞尔斯挫败的低下头,乌洛安这招弄的她心烦意乱,一瞬间她发誓再也不说谎了。
他脸上的笑容终于隐去:“那我走了。”
塞尔斯急急的说道:“要不我们去餐馆吃个晚饭吧,我知道广场上有家的小牛排做特别好吃。”
“我不饿。”
两个人又一言不发的站了一会儿,一片寂静。渐渐的,墙上敞开的窗户飘出油灯燃烧的气味,孩童的叫嚷声和狗吠声搅合在一起,打破难得的宁静。
塞尔斯下定决心说道:“为了表达我道歉的诚意,我带你去挑选一件礼物,随便什么都可以。”
他觉得很意外:“你有钱吗?”
听他这么说,塞尔斯脸颊滚烫,扭头就走:“我就不明白了,我看上去像个穷鬼吗?不过你也比我好不了多少,别一天到晚数落我,今晚不跟我走,你什么都得不到。”
她的确没剩几个子儿,但她还有以前的项链,这还是从厄休恩那里搞到手的,失去了神力的加持也不失为一件奢华难得的收藏品。
乌洛安低低笑了一声,语气很亲切,大步走在她的身侧,对于塞尔斯这个要求他不可能说不,甚至一点异议都没有。他拉着她直接来到了珠宝商店,挑选了一个金灿灿,亮的耀眼的项链。
老板兴奋的搓着手,不遗余力的推荐着:“这是我们的新款,图案是麦穗,据说这在以前可是丰收女神神殿的图腾。”
塞尔斯对乌洛安的品味一言难尽,她努力保持的微笑,眼光掠过金项链望着他:“要不,我们再看看别的款式?我记得黑曜石打造出来的项链很漂亮。”
乌洛安没有搭理她,而是对着老板道:“你们还有哪些纯金打造的东西?”
“有个金杯,只是现在的人们都喜欢水晶这种清透精致的小玩意儿,依我看啊,水晶又不能保值,除了好看一无是处,哪像金子实在,厚重,旧世界的时候金子可是万能的,听说龙最喜欢的就是金子,可惜如今的社会金子打造的东西没人欣赏的来啦。”
乌洛安点点头:“像你这么有品味的人不多了,把那个金杯给我看看。”
老板激动的让两个伙计去库房里把金杯抬出来,塞尔斯心中咯噔一下,有种不好的预感,果然不出她所料,这金杯足足有一个八岁孩子那样高,直径相当于一个大水缸,老板带着一双白手套,又用丝绒不停擦拭着金杯,尽量让它在灯光下更加华丽璀璨。
“据说这是某个王后的收藏品,她用金杯养金鱼。”
乌洛安相当满意,用手摸了又摸,赞叹道:“是纯金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