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品确实略鸡肋,不过却和闻采想象中的差不多。
她笑道:“钢笔比较练字,比圆珠笔水性笔书写感强。”
杜梦凡吐舌道:“你的字挺好看的了。”
闻采喜欢写连笔字,不能说好看,只能说看起来特别有个人风格罢了。
其实她还打算趁这个机会练练字呢。
她的新同桌荆辰的字就特别漂亮,他总喜欢用铅笔写字,写出来的字是标准的楷书。就连不经常夸人的张不爽都经常夸他的字写得好。
闻采一直都很羡慕字写得好看的人。
重生前,她公司里有个男同事就会写硬笔书法,深得上司男神的欢心,每次需要写点什么报告,上司都会让那个男同事执笔。
中午,闻采去小卖部买了瓶墨水,试了试她刚得到的新钢笔,发现写起字来特别顺滑,确实是好笔。
她还特意买了字帖拿回来练字,但是练了没一会儿她就没啥耐心了,因为她的写字方式已经形成了惯性,再想改过来已经很难了。她顿时觉得有点遗憾,如果她当初努努力,从中学开始就认真练字就好了。
开学头一个星期,一切都风平浪静。
起码闻采这一届没什么大事儿发生,反倒是高一新生搞出了好几处闹剧;比如刚开学第二天,就有高一新生联名上书,表示食堂的饭菜实在太难吃了,要求改进。
听到这件事,高二的同学都觉得略心塞,他们都吃了整整一年了,都没表示过抗议,这群比他们小一岁的小屁孩竟然吃了两天就受不了了?
……真是惯出来的!
但是联名上书过后没两天,大家都惊奇地发现食堂的伙食改善了许多,起码口味没那么咸了,炒花菜的时候也不会炒的糊成一团了。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什么,闻采发觉肉菜里的肉似乎也多了一点。
看样子联名上书还蛮好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