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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她喜欢一个品味很庸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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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要勾引你的意思,”她没心情和他抬杠,在他旁边的沙发椅坐下,撑着头嘟哝,“只是觉得穿着那身衣服不舒服而已。”

“不舒服的衣服……你为什么要穿?”彭沛伦一早就想问她这个问题,结合她今天晚上的表现,突然一下子明白了,“是有人喜欢看你那样穿吗?”

白芸沉默了一会儿,就在他以为她不会回答的时候,她突然开口道:“并不是他喜欢看我那样穿,只是他喜欢看女人那样穿而已。”

看来那个男人有着很庸俗的品味。

彭沛伦心情有些复杂,原来她喜欢一个品味很庸俗的人。

只是她的表达方式有些奇怪,既然喜欢看别的女人穿成那样,为什么会不喜欢她呢?

“那个男人知道你的存在吗?”他问道。

这个问题非常的一针见血。白芸面色一白,仰头摊在沙发里,目光空洞:“大概……早把我忘光了吧。”

唉,女人。

彭沛伦顿时觉得头疼。他实在不擅长安慰人,况且在这类故事当中,他扮演的通常都是“渣男”这个角色。

“我跟秦佳茵,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大概是同一类人吧,”白芸说,“只不过我的执念更深而已。”

秦佳茵至少得到过彭沛伦,所以做出的偏激行为可以原谅。而她和那个男人之间,只有遗憾。

她单方面的遗憾。

从小她就是一个自信与自卑交织的矛盾体,这种矛盾充斥在她对每件事情的看法当中。关于家庭,她自信自己拥有一个超人妈妈,同时又自卑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没有爸爸;关于外貌,她自信自己比大多数同龄人都要漂亮,但她的妈妈却不允许她展示这种漂亮,导致她成长过程中一直没好好穿过漂亮衣服;关于恋爱,啊,说出来大家可能不相信,但是,关于恋爱,她真的没有经验。

她会主动喜欢别人,可是当感觉到对方也喜欢自己以后,她就会不再喜欢对方,甚至会产生厌恶感。那时候她不懂,只觉得自己有病,不配拥有感情。

可是她又很寂寞,所以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遍一遍的幻想和暗恋对象在一起的情形。

她不仅在心里过完了和对方的一生,还会把剧情润色一下,让周畅畅画出来——虽然是往黄暴的方向润色。

她靠着自己的“创作”得到了极大的心灵满足,甚至不需要再和暗恋对象有任何交流。

她在大学期间有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那个男生和她同在中文系,是典型的文艺男,弹得一手好吉他,戴一副黑边框眼镜,白白净净的,因为有才华,在当时也算是男神级的人物。他们很自然地就走到一起了,她对他虽然称不上心动,但是跟他相处很舒服自然,最重要的是,他能让她忘记自己的病态。

那时候她还不是现在这副直男一看就想上的打扮,那时候她走文艺路线。进大学之前,她妈就跟她说过行事要低调,她深以为然,所以整个大学期间,她都不敢用太好的东西。

江家的东西都不属于她,如果她养成太骄奢的习惯,万一她妈和江叔叔离婚了,她日子会很难过。

所以她和当时的男朋友在一起三年,他都不知道她真正的家庭情况。那三年他们和无数普通情侣一样吃遍了H市的每一个角落,当然分手分得也很平淡。大四那年,她开始了直播事业,他开始找工作。为了留在那座城市,他选择了和一个当地的女孩子在一起,那个女孩家里在市中心有两套房。

白芸对于分手这事看得很开,也尊重他的选择。

毕业后她回了C城,那年十月份,大学室友聚会,她又去了一趟H市。聚会地点定在学校旁的小酒楼,酒足饭饱后,她们几个开始边逛校园边追忆往昔。

往体育馆的方向拐去是她犯的第一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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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的诚意了吗?小可爱们!哈哈哈',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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