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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文学能够拯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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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岚点点头,仔细看起妹妹的文章。三页纸一千多字。铅笔字写的工整方正。本来还以为主角是以海月为模板,但是看到是一个心地善良充满活力但是总是闯祸学习也不好的小姑娘萍萍。看来主角是女版海平,也是,海月每天的事情除了学习就是在看自己哥哥在胡闹闯祸,对海平各种事情的了解比他自己都清楚。

一千字,写完了第一则故事。

没有用更多的描写抒情内容,只是直白的写了主角做了什么说了什么,用词也很单调重复,甚至用错了几个词汇。

比如:小明太坏了,又去欺负莉莉,萍萍很生气,过去chuai(踹)了他一下,然后小明去找老师告状,然后萍萍被老师批评还被罚站了。

故事的节奏简单直接直指人心!

海岚没有修改什么情节,只是帮助妹妹把一些用错的词和字给纠正了一下,让这文章原汁原味的就好。

“姐,我的这故事写好了,也能在这样的杂志上发表出来么?”海月说着把校园先锋这本杂志递给海岚。

海岚大致翻看了一下这杂志,心中一动,道:“写的好,应该有机会!”

“小清,你知道在这样杂志上发表小说,稿费怎么算的么?”海岚问道。

“千字五十到一百多一点左右。”海清一边把海月写的故事拿过来接着看一边说道。

海岚一拍额头想起来了,原本海蓝上高中的时候,还曾经邮寄过一万字的短篇故事,不过目标杂志不是校园先锋,而是发行量更大的青春时代,不过这两年校园先锋以更加新奇大胆活泼的内容,书页里有着大量养眼的插话,再加上一直组织作者积极跟读者互动的一些运营方式,让销量逐渐超过了青春时代。

青春时代、校园先锋、文乐园,这三者事青春文学杂志的领头羊,三者占据了青春文学市场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其他杂志就不足论。青春时代杂志里的故事大多数都是一些校园恋爱故事,偶有一些古代才子佳人狐仙女鬼之类的故事,颇受小姑娘喜欢。校园先锋的故事倾向于平常却不平淡的校园日常,偶有一些略带搞笑怪异的文章出来,近年来大力在杂志中加入插话,着实吸引来一大批的读者。文乐园就如同杂志名字一样,不限制题材,越是新奇怪异的故事越好,不太注重作者文字功底。

对作者稿费的支付方式略有不同,大体都是五十到一百之间。这只是杂志稿酬,同所有连载作者一样,收入的大头不在于杂志的稿酬,而在于口袋书的销量版税。

这个世界的青春文学有着完整成熟的市场,一篇好的故事,从杂志,到口袋书,到改变漫画,动画,电视剧,电影,及插话还有周边,都会被详尽彻底的开发一遍,彻底压榨出每一滴价值。

这就是版权保护下可以让成功的作者尽享成功的喜悦。

但是资本同样是冷血的,因为版权保护的原因,一个小众喜欢大众不买账的作品很快就会被抛弃腰斩,而作者却不能随意的把作品拿到另一个杂志或者渠道去接着连载。

总之这些都不是海岚所要考虑的地方,海岚相信作为青春文学大国的霓虹国出来的作品,在这个世界立足应该是轻松加愉快的,问题是该选哪一部作品呢?

海清和海月姐妹有点错愕的看着大姐在哪里陷入沉思之中,脸上的表情一会狰狞,一会谄笑,一会得意,一会失落的,这是被魇住了?!

啪,海岚一拍手道:“小月,以后大姐跟你一起写故事,我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叫做梁良木的人渣!”

啥?用人渣做主角?

有一句话叫做通过物语系列见证人渣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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