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刚刚那位朋友卖。
这是《英雄本色》哎,太有年代感了!陆嫣掏出一张碟:我没看过,但我爸特别喜欢,看过好多遍了,对了,你这是卖还是租啊?
卖,租也行。
陆嫣狡黠一笑:我也喜欢看电影来着。
沈括听出了这小姑娘言下之意,想蹭他的免费光碟看。
他没说话,安稳地坐在小椅子上,闲散地翻着英语书。
陆嫣伸手牵住了他的衣角,以平日里跟她老爸撒娇的调子说:沈叔,能借我不?
能,但是有条件。
你说。
你喜欢看电影,我喜欢听歌。
陆嫣听明白了沈括的意思:你想听我唱歌呀。
沈括没有回答。
没问题的,我现在就唱给你听。
陆嫣正要开嗓,忽然沈括伸手过来,捂住了她的嘴。
他掌心温热,掌腹带有粗砺的质感,硬硬的。
唔...
陆嫣不明其意。
沈括道:现在不用,下周学校的新秀杯比赛,你在全校同学面前唱的那一首歌,把那首歌送给我。
陆嫣看着沈括漆黑的眉眼,蓄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她忽然有些不好意思,耳廓漫上红晕:这、这样啊,你要我当着全校同学,给你唱歌啊。
怎么感觉怪怪的呢。
总得有个理由吧。陆嫣小心翼翼地看看他,咬着唇低声说:不然我会想歪哦。
没有理由,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这也太敷衍了吧,让人做事还跟大爷似的,一张光碟换她一首歌,他赚大发了好吧。
小姑娘没讲话,在一堆碟片里东挑西捡,最终挑到一张周星驰的喜剧片。
那就这个吧,我爱看周星驰的电影。
沈括知道,小丫头嘴上不好意思说,但还是默认了他的提议。
一张电影碟换一首歌,她只为他而唱的一首歌。
那天,是沈括的生日。
十七年来,第一次他动了想给自己过生日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