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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她阅人无数,也看不透沈括那深邃的眼底究竟藏了怎样的心思。

*

晚上,陆嫣和沈括一起回家。

小丫头走在前面,迈着轻松愉悦的步子,沈括漫不经心地跟在她身后,从始至终保持着半米远的距离。

你从来没有说过,你是孟氏的千金。

如果他早知道,无论如何,也不会接这份工作。

你也...从来没有问过啊,如果我突然告诉你,不是很奇怪吗?

女孩在地砖上跳着格子。

沈括挑挑眉:有道理。

陆嫣跳到他身边,抬头端详着他:不过沈括,我发现,你真的很有当明星的潜质哎!

沈括不以为意:是么。

你穿上那些衣服,站在镜头前,整个人都好像都在闪光一样,比起那些明星来说,丝毫不差。

哦。

有没有考虑一下,C位出道啊。

没有。

沈括对这些东西不太感兴趣,他不喜欢搔首弄姿接受旁人的品头论足,更没有唱歌跳舞的才艺,他甚至不在乎别人喜欢或者讨厌他。

这样的人,天生不适合娱乐圈。

陆嫣也不过随口一提罢了。

我就挺想当明星,想让更多人喜欢我。

这么多喜欢,要来有什么用。沈括平静地问。

不知道。陆嫣耸耸肩:被很多人喜欢,本来就是一件幸福的事啊。

沈括眼底划过一丝黯然,他从来没有被很多人喜欢过,甚至,连自己的母亲都不喜欢他。

否则,她也不会离开了。

一个人习惯了常年在孤独中与自己搏斗,他毫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

被人喜欢是一件幸福的事吗,沈括从来没有感受过。

远处渐落的夕阳在她脸庞笼上一层柔和的微光,她嘴角扬了起来,坚定地说:反正,人都要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然后一生只做这一件事,就足够了。

沈括眼睑低垂,凝望着她,看了许久,直到女孩耳垂渐渐浮起红晕。

你...看我干嘛。被他深沉的目光这样盯着看,她有些紧张。

只是几秒,沈括立刻移开视线,瞥见前面小贩推着轰隆隆的机器车,在卖米泡筒。

他立刻拉着她走上前去,买了三根米泡筒,一股脑塞给了她。

陆嫣欣然接受,坐在街心公园的长椅上,咯吱咯吱跟个小仓鼠似的,小口嚼着泡泡的米筒。

沈括望着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街道,似乎也没有回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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