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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派出所,刘十三总算明白了事情经过。原来那个女生在小卖部买东西,刘十三抄起她的包就跑。女生跟着他狂奔,盯着他走进站台,立刻召唤警察。
真是可笑,刘十三紧紧抱着自己的包。
女生表情严肃:“你拿了。”
刘十三嗤笑摇头:“绝对不是我拿的。”
不过话说回来,他离开小卖部的时候确实比较匆忙,刘十三狐疑地举起包,结结巴巴地说:“好像有点不对……颜色对的……牌子不对啊……”他往桌上一倒东西,意想中的红薯干、香肠、梅花糕、鱼皮馄饨、松花饼、羊角酥、肉灌蛋……一样没有,只是几件女生衣服、洗漱用品和一堆药瓶。
女生激动万分:“我说的吧!就是他偷的,还不承认!”
刘十三惊恐万分,事到如今,再跟他们说自己拿错了,会不会有点晚?
幸好民警见多识广,看样子这小伙子可能真拿错了,只是失主气焰十分嚣张,逼着他们进行完整的审讯。民警一拍桌子:“录个口供吧!姓名,年龄,联系方式。”
刘十三老实说:“我叫刘十三,京口科技学院大三。”
女孩明显愣了一下,拦住要继续发问的民警,问:“你叫什么?”
“刘十三。”
“文刀刘,动不动就哭的十三吗?”
“你是不是有病?”
“有的。”
女孩盯得刘十三发毛,他决定生点气来壮壮胆,于是气鼓鼓地说:“我没有偷你的东西,你不要吓唬我。”
女孩的怒火奇迹般消失了,居然客套地问:“我知道我知道,哎,你刚刚为什么又哭啊?”
刘十三说:“怎么就又了!这个也要录到口供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