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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廷圭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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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他身边已经度过了二十八年了,看着他在年少的时候就显露惊人的才华,十五岁时就闻名于文坛,二十岁时就创作了许多诗文词曲,在江南一带多人传唱,风靡一时。

她也看着他和他的表妹黄蕙顺理成章地喜结连理亲上加亲,看着他们琴瑟和鸣举案齐眉,也看着他赶赴京城国子监肄业,却并没有得到官职,为了衣食而到处奔波。甚至因为放弃科举,为父母所不容,被逐出家族,贫困得连吃饭都成问题。

她知道黄蕙身上的名贵首饰和华丽衣袍都一件件地换成了当票,即使全部换成了荆钗布裙也没有抱怨一句,可是他们现在已经连温饱都保证不了。所以奚墨真的不怪洪把她卖掉。

当初他们被逐出洪家的时候,骄傲的洪并没有带走多少银两,连房中的金银细软古董字画都没有拿半分,仅仅带上了一直放在书桌上的她。

那时的她,很高兴他没有丢下她。而现在,奚墨也很高兴自己对他有帮助。

他让她看了这个世界二十八年,而不是在盒子里孤独寂寞地度过,她已经知足了。

奚墨看着已经满面风霜的洪,他穿着一身布衣,已经不复当年翩翩贵公子的风采,生活的残酷已经磨圆了他的棱角,俊美的容颜上布满了灰败的神色。此时的他双目之间流露着不舍,反反复复地把奚墨放在手中摩挲,放下,然后再犹犹豫豫地拿起。

其实把她卖了换钱真的没有什么,奚墨环顾着这家古董店,店面小得可怜,但门口就燃着两盏汉代的长信宫灯,柜台上的那博山炉中焚着的居然是奇楠香,这种一片万金的奇楠香,南唐后主曾经赏赐过主人一片,主人珍惜又珍惜,一小片分了好几次来用。而这里居然就这样任其焚着,当真是暴殄天物!再看那百宝阁上的各种古董,奚墨更是大开眼界。在这样低调奢华的古董店里,她应该会过得不错。

只是,只是躺在洪的掌间,感受着他珍惜万分的摩挲,从她内心深处渐渐涌上来的,一种几乎能撕扯她灵魂的情绪,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欢迎光临哑舍,这位客官,是要卖东西吗?”一个清越的声音响起,从玉质的屏风后转出一个很年轻的男子。白肤淡唇,相貌俊秀,却穿着一袭秦汉时的古服,那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勾勒出他细挺的腰身,黑色的直裾优雅地垂在脚边,周身散发着一股清贵之气。洪眼利,发现在那人走动之间,隐约能看到那人的衣袖之中,竟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赤色红龙。

洪的眼皮一跳,除了皇族子弟,谁能在衣服上绣着龙?一瞬间他对介绍自己来这家古董店的朋友产生了怀疑,这是在帮他还是在害他?

那人像是知道他的想法,反而举起袖子大大方方地让他看了一眼,笑了笑道:“这是戏服。”

洪一愣,这才发现眼前的这名男子并没有剃头,而是蓄着一头长发。

满人入关以来,颁布了留发不留头的严令,出家人不在此列,可是其他人必须遵从。优伶戏子可以穿前朝服饰,有些戏子甚至可以蓄发演戏,这些都是可以钻的空子,上面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没有严令禁止。优伶属于下九流的职业,但洪却并没有任何看不起对方的意思。虽然他并不认为这家店能是一名戏子开得起的,但他还是恭敬地把手中的奚墨递了过去:“小生想卖这块墨。”

那人并没有把奚墨接过去,而只是瞄了一眼,便勾唇笑道:“廷圭墨吗?居然能留存到现在,当真难得了。我劝你最好把它留在身边吧。”

洪心下微震,此人只是看了一眼就能道出奚墨的来历,可见当真眼力十足。可是,他舔了舔干涩的唇,苦笑道:“实不相瞒,小生也不想卖,可是生活所迫,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那人看了看他右手指间因为常年握笔而留下的茧子,微一沉吟道:“就算你卖了它,能挺过多久?一年?两年?”

洪知道这也不过是救急之举,就算廷圭墨再价值千金,但呆在京城这个吃穿用度都极其费钱的地方,他早晚还是要回到现在这个境地。可是……他想起强颜欢笑日渐消瘦的黄蕙,苦笑连连,并不多言。他作为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竟然连妻子都不能照顾好,还连累她受苦,这样的事情,就算想一想都觉得愧疚,更无法为外人道也。

今日是黄蕙的生辰,他想,最起码能带她去趟天然居,再吃一次故乡的饭菜。

在洪陷入自责之际,只听那人忽道:“先生可会写戏文?”

“自然是会的。”洪一怔之后急忙回答,他多年前在洪家闲暇时,经常写一些戏文让家族里养的戏班子演绎,没少被他爹责骂说他不务正业。可是,对方问这个做什么?

“我帮你介绍个人吧,写几部戏给他,这些算是预付的报酬。”那人像是完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事情,从柜台里掏出几张银票。

洪偷瞄了一眼,发现就算是最小额度的那张,都让他心跳加速:“这……”

“好好保留着这块廷圭墨吧,她会给你带来好灵感的。”那人微微一笑,凤眼一眯,一派高深莫测。

清·康熙三十一年。

奚墨坐在灯烛之下,静静地看着正在奋笔疾书的洪。

不知不觉中,她已经陪了他四十七年,看着他一年年地变老,看着他那原本年轻英俊的脸上,慢慢地留下了岁月流逝的痕迹,却也越发显得睿智成熟起来。

洪当真写成了一部风靡当世的巨作《长生殿》,此戏一上演,甚至曾出现万人空巷的场景。皇宫内廷也曾演此剧,京城的聚和班、内聚班等班社都因为演此剧而闻名遐迩。诸位高官皇族都以请到能演《长生殿》的戏曲班而自豪,洪在京城一时风头无两。那一段时间里,他成为各位高官贵族争相邀请的对象。他做到了他想做的,黄蕙当出去的金银首饰不用她自己赎回来,自有人双手奉还。洪虽然没有在科举中榜上有名,却要比中了状元还要家喻户晓。

只是成也萧何败萧何,洪在不知不觉中卷入了权利的漩涡,成了几位阿哥皇子之间争斗的牺牲品,因在孝懿皇后忌日演出《长生殿》,洪只在闻名京城的第二年就被弹劾下狱,好在康熙皇帝并未追究他的责任,只是革除了他的太学生籍,被迫离开北京返回钱塘故乡。

“表哥,夜深露重,早些歇息吧。”黄蕙捧着一碗羹汤,走进书房。回到钱塘故乡后,她已经重新摘下了头上的珠翠,仅仅插了一根紫檀木簪,低调简约。和洪同年的她看上去要比洪年轻许多,不管是在最贫困的时候,还是最风光的时候,她都没有怨天尤人或者得意忘形,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微笑。这次虽然他们陷入了更艰难的境界,但黄蕙却从未说过一句抱怨的话,卖了京城的房子之后,二话不说地跟随洪回到了钱塘。

奚墨忍不住朝她看去。

也许奚墨是嫉妒她的。虽然最开始陪在洪身边的是自己,可是实际上他的妻子才是始终如一地支持着他。不过这样一个完美的女人,她也不得不承认洪娶到她是他的福分,两人从小青梅竹马,长大后伉俪情深……

奚墨看着洪接过汤碗,满足地一边喝着一边和黄蕙温声细语,那温馨的画面就像是书里的插画。

有个人陪着,即使过得再艰难困苦,都是甘之如饴的吧……奚墨忽然觉得自己的生命虽然漫长,但是大部分时间都充满着孤独和黑暗。

黄蕙收好已经空了的汤碗,嘱咐丈夫不要太晚睡,便退出了书房。而洪则拿着一支湖州笔,悬在一张白纸之上,陷入了沉思。

奚墨已经习惯了洪的发呆,陪着他一起放空心思,什么都不去想。其实在无数次这样的一人一墨默然相对时,奚墨总是有种感觉,其实洪是能察觉到她的存在的。

“奚墨……从京城回来,你好像就有心事啊……”沉默了许久之后,洪忽然放下笔,动了动僵硬的手腕,抬头对着桌上的奚墨笑了笑。这么多年来,他已经养成了对着奚墨自言自语的习惯。黄蕙也发现过几次,嗔他实在是痴。可是他也需要有个倾诉的对象,即使是一个不能给他回应的墨。

奚墨愣了愣,她其实已经习惯了洪的人来疯,总是对着她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可是这次……他好像并不是在乱说……

“为我被贬回故乡而可惜吗?其实这样也好,奚墨,我太傻了,呆在那个吃人的地方,迟早会被人囫囵吞下去。”洪笑了笑,京城的繁华让他迷了眼,《长生殿》带来的成功,让他几乎停滞了创作。

“我向你保证过,要写一部旷世巨作。”洪伸手摩挲着奚墨,经过这些年在掌间的把玩,奚墨已经光滑如玉,触感细腻,让人爱不释手。

“我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那些姐姐妹妹们都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就算是表妹,幼年丧母,虽然嫁了我,岳父也不久后仙逝,陪我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洪喃喃道,言语间流露出自责的悔意。洪家本来是一门望族,南宋时期曾经一门父子公侯三宰相,三洪学士名满天下学贯古今。但在他这一代因为受到三藩之乱的牵连,家族被官府查抄,父母被发配充军,姐姐妹妹们一个个抑郁夭亡,就算是他回到故乡,也是面对着一个已经废弃的洪园。

“最终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洪怅然叹息。

奚墨看着他重新拿起笔,慢慢地写道:“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绔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

奚墨拥有墨者灵性,所有被墨汁所书写的书籍,她都能感应得到,这些年来她也看过了无数本典籍,但洪所写的这部小说,却让她大为感兴趣。

书中的男主人公出生的时候口中含玉,便是个“国”字。玉上刻了八个字,与那传国玉玺和氏璧类似,寓意汉室天下。顺治二年时京城有个不知道真假的“太子”,被砍了脑袋。奚墨记得,洪正巧是出生在顺治二年的。噗,抓周抓了个胭脂?那这不就是他自己吗?

这人,难道还是心存着反清复明的念头?看他文里写的东南西北四王,明明就是影射着清初四个异姓王,那文中的北静王就是四个异姓王中唯一袭封王爵的未来靖南王耿精忠。她还记得那耿精忠还是洪的至交好友,两人在康熙八年时于京城把酒言欢,她也曾见过几面。这书中的北静王年未弱冠、形容秀美、情性谦和,当真就是那耿精忠的翻版。

喏,文中那个暗示说要远嫁当王妃的探春,应该就是洪的妹妹,确确实实是嫁给了耿精忠,乘船远嫁三千里到了福建做王妃。

咦,文里那个黛玉和宝钗都是宝玉的表妹,到底哪个是黄蕙?应该是黛玉吧?黄蕙也是幼年丧母,父亲高居官位也英年早逝……

奚墨心潮起伏,静静地陪着洪,看着他一笔一笔写下自己的人生,把自己的血泪融入到语句之间,字字珠玑。

清·康熙四十三年。

奚墨觉得有些心神不宁,江宁织造曹寅集南北名流为盛会,独让洪居上座,演出全部《长生殿》,据说要整整演出三日三夜。可是算算日子,洪应该早就从江宁回来了。

走之前洪和黄蕙的谈话她都听在耳内,洪这次去会带着那本《石头记》的手稿。曹寅是他的好朋友,经常为江南贫困文人刊刻书稿,他想拜托曹寅刊刻这部《石头记》。

确实是一部旷世巨作,可惜还没写完。

奚墨觉得自己的不安是因为好几日没有看到八十回之后的文章了。

真是可恶,不知道还没写好这个月的新文吗?居然就这么到处乱跑,还不带她去!不带这样拖稿的啊!

不过,时间过得真快,好像他昨天仍是那帅气的翩翩公子,但一转眼他都已经是快一甲子的老头子了。

人的生命,好像非常的短暂……

奚墨愣愣地想着,就忽然听到了黄蕙撕心裂肺的哭声。

“奚墨……表哥……表哥他回来的路上,行经乌镇……酒后登舟……堕水而死……”黄蕙恍恍惚惚,她知道洪喜欢对奚墨自言自语,此时她孤苦无依,自然也下意识地这么做了。

黄蕙泪如泉涌,不能接受这个噩耗。他和表哥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长到她以为他们都不会分开了。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她在十年前甚至连两人合葬的墓穴都准备好了,可是完全没有想到这一天居然这么快就到来了。

奚墨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人的生命真的非常的短暂,就像是她在过年时看到过的那绚烂的烟火一般,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完全消失不见。

为什么,她的心里那么的难受呢?有什么事她可以为他做的呢?难道她要继续过那漫长而又孤独的岁月吗?

“不,我还不能就这么随他去了。唯一的手稿被表哥拿去了,家里还有他的草稿,我必须帮他誊写一份出来……”短暂的悲苦之后,黄蕙坚定地擦干眼泪。她一向是这样的女子,贫困无法让她低下螓首,劳苦也无法压弯她的脊梁。就算是过了多少年也一样。

待她回过神时,发现她的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握着一块不规则的墨块,不出众的外表,甚至还有些丑陋。

黄蕙学着洪平时的习惯,用手珍惜地摩挲着墨块上面的纹路,缓缓道:“奚墨,我还记得当年表哥说过的戏言,他如今写下了旷世巨作,你会不会陪他?”

会的。这是他们之间的承诺。

奚墨淡淡微笑。

“这……这就是那块廷圭墨所化的墨汁所写的手稿?”医生低头看着老板手中的纸张,上面的墨迹如同点漆,甚至散发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可是这不是重点吧?我记得《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吧?和这个洪有半毛钱的关系吗?”

“洪死前去的曹家,草稿便留在了曹寅那里。后来曹家也出了一系列的事,曹寅便没有时间把这本书付印。后来也许曹雪芹在自己祖父的遗物中翻到了那部手稿,和他的身世很像,便‘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而不是写了十载。不过,后四十回也许都是出自他之手。洪因为《长生殿》一事,便不再在书稿上署真名,后世辗转相传,便以为曹雪芹是真正的作者。”老板把手稿分好一摞一摞放在青石板上晾晒,一时间天井之中都充满了墨香。

“不对啊……这不对啊……”医生显然无法接受。

“书里那么多江南事物,在京城出生的曹雪芹哪里见过?而且他二十岁就能写出这样的旷世巨作?二十岁就说自己半生潦倒?他是曹家独子,哪里来的那么多姐姐妹妹?雍正时期开始文字狱,他哪里敢写这么反清复明的东西?”老板一句一句反问,本来历史学得就不好的医生被问得一愣一愣的。

“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出来辟谣?你不是知道吗?怎么……”看着老板脸上似笑非笑,医生顿住了话语。他怎么忘了,这历史上连秦始皇都可以是暴君,那么一部小说的作者被错认,那又有什么不可能发生?

医生聪明地没有追问,不过他低头的时候看到了地上依旧慢慢蠕动的毛毛虫,想起老板最先提到的那个问题。

“对了,毛毛虫是怎么过河的啊?”

老板看了看手中的手稿,墨迹如新,微微一笑道:“变成蝴蝶。”

(注:此章文字系据《土默热红学》演绎而成,纯系小说,娱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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