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财富,不一定能依靠到老,于奶奶看的很通透。
她现在不愁吃不愁喝的,拿钱来做什么?
于奶奶大方,夏晓兰越发不好意思。
签租房协议的时候,夏晓兰肯定是占了大便宜的。10年连续的租约,第一年2000元,此后每年递增……当时做中间人的国棉三厂副厂长袁洪刚没意见,屋主于奶奶也没意见。
但夏晓兰知道经济发展的多快,83年租金只要2000元的门面,到了93年是两万都租不到的。
只有夏晓兰知道发展大势,租房的时候她和于奶奶走的又不近,又便宜不占是王八蛋,靠自己眼光占得便宜,难道要圣母到主动给够2万/年的房租?
夏晓兰脑子还没有那么大的毛病!
现在嘛,情况又不一样,她和于奶奶已经处的像家人了。
要是在国外找不到徐仲易,夏晓兰有替于奶奶养老的准备……既然都这样了,也不必矫情。夏晓兰提起笔在出售协议上签了自己名字,还从身上摸出1元钱给于奶奶。
于奶奶也是签名,早早准备好了红印泥,两人把程序还搞得挺认真。
于奶奶把钱拍在桌子上,“阿芬,今晚加个菜啊!”
1元钱都买不到一斤肉。
要说用这钱加菜,只能是半荤半素。
二七广场的一栋房子,就这么被于奶奶换成了一道菜。
这大概是于奶奶家往上数几代都没做过的亏本生意,但于奶奶还挺高兴!
刘芬进屋才知道发生什么事,看着桌上的钱发呆,把夏晓兰拉住:“你于奶奶胡闹,你怎么也跟着起哄?什么协议,不作数的!”
于奶奶拍桌子,“怎么不算数,银货两讫,你做生意这么久了还不懂?好呀,你就是把我骗到京城来,骗我做牛做马替你看家,根本不想帮我找儿子!”
刘芬傻眼。
夏晓兰苦笑,“妈,咱们是不是要替于奶奶养老的?”
那是自然。
于奶奶一路教她帮她,刘芬少时失母,前任婆婆又是个极品,竟是租了于奶奶家的房子,才有机会学到了为人处世。这两年相处,刘芬早已把于奶奶看成了真正的长辈,养老不是应该的吗?
“那这套房子收的也不亏心了,您就当于奶奶提前把遗产留给您了!”
刘芬更是不安。
她不需要什么遗产啊。
夏晓兰也觉得她妈不需要什么遗产。
几间服装店都是以刘芬的名义办的营业执照,夏晓兰牵头做起来的这门生意,现在全权交给刘芬。
但于奶奶不给小楼,就怕夏晓兰找的不尽心,夏晓兰不愿意和于奶奶扯皮。
1元钱在商都买了楼?
看起来亏本的不一定是真亏,看起来占便宜的……好吧,她的确是占了于奶奶便宜,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她还非得把徐仲易找出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到底是个什么现状,忘记在华国还有爹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