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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噩梦难度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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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一袭红衣,兜帽遮脸,看不清面容。

身高约在1米5左右,体态娇小,却隐隐有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势。

就在酒馆众人微微愣神之际,来人已经毫无惧色的大步走进这酒馆之内,那优雅的步态,就宛如一只行走在黑夜中捕食的黑猫。

火光终于映照出那人的模样,兜帽之下,竟然是一张如瓷娃娃般精致的面庞。

她鼻梁挺翘,眼窝深邃,一双水汪汪的蓝眼睛,宛如两颗湛蓝的星辰般摄人心魄。

她的肌肤白皙,毛孔细腻,五官小巧,且与大多数欧洲的少女不同,她身上杂糅着一股属于东方人的韵律美感......

单从样貌上来看,来者应该在14到16岁之间,正式那含苞待放的年纪。

任谁也想象不到,在这样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个长相清丽的少女,竟然会独自一个来到满是粗野汉子的小酒馆内,接下来,就算是神也不知道会发生点什么。

王多福顿感是一阵头大。

他从“原主”的记忆碎片中获悉到,在这个小镇中生活的居民,可都不是什么民风淳朴的良善之辈。

准确来说,他们都应该算作是维京人的后裔,血脉中的野蛮与粗鄙几乎是与生俱来的。

若说让他们到其他镇子上烧杀抢掠,他们或许不敢,但面对这么一个主动送上门来的尤物,这帮糙汉子稍微动动嘴巴,就能吃得连渣都不剩。

事后往海里一丢,来一个毁尸灭迹,真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就算是国王来了也没用。

可王多福作为一名真正的“绅士”,即使他明知道作为身处在这“副本”当中,生存才是第一要务,即使他明知道这些“剧情人物”可能都不是“真实存在的”,即使那少女猩红刺目的兜帽以及一系列反常行为都在提醒他,对方或许并不需要他来拯救。

但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绝对不允许这样一只娇嫩的花蕊,就夭折在他面前。

至于个中缘由嘛,别问,问就是道德洁癖。

就在他苦思冥想,如何才能挽救这名可疑的少女之际,靠近门边酒桌坐着的一名高大汉子,已经率先站了起来。

这人身高一米八往上,腰围有两个酒桶那么粗,单单往那里一站,就能把小酒馆的门给堵住。

身材肥硕也就算了,这人长的也是比较随意,可谓是凶神恶煞中,外带着一点让人生厌的面目可憎,好死不死的,他还留着一脸自以为彪悍的连毛胡子。

简直就是远看像头猪,近看是野猪。

王多福知道这人,他叫埃米尔,是汉森家的长子,平时脑袋就不太灵光,但凡事却喜欢打头阵,好在他力气颇大,几次三番下来,也在几场不大不小的斗殴当中,闯出了一点名堂。

因为这家伙有严重的狐臭,所以人送外号“臭猪”。

和王多福顶替的这个名叫“威廉·尼尔森”的可怜虫一样,也是一个30多岁的老光棍。

“哈哈哈,小妹妹,你不是本地人吧?你是不是迷路了,哥哥带你回家,好不好呀?”

王多福一个愣神间,埃米尔那边已经开口了。

只见他一双小眼睛因为兴奋而扭曲的大笑,被挤成了黄豆粒大小,也不待那小姑娘答话,一只胖手便已经向那小姑娘身上抓了过去。

王多福的一颗心脏已经吊在了嗓子眼里,这要是被那死胖子抓实喽,那小姑娘今晚的命运几乎就是注定了的。

一场人性的丑恶就会在这间酒馆里无休止的上演,等到那时,自己再要阻止,只怕也是无力回天了,说不准,还会被已经红了眼的众人,给一并分尸了。

但那胖子这一抓显然并没有如愿,王多福看见,他粗短的脖颈之上,竟忽然多出了一条深红的细线。

弹指一挥间,那条血线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极速扩大着。

那胖子竭力想要用手捂住伤口,但那显然也是徒劳,大捧大捧的鲜血依然开始顺着他的指缝间流了出来。

胖子两眼外翻,双手在空中乱舞着,似乎想要用这最后的力气,也竭力想要抓住什么,但他最终什么也没抓到。

就在此时,王多福清楚地看见那小少女白皙的双手上,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两柄短刀。

可能是因为角度的原因,他并没有看到那小姑娘是如何出刀的。

但无疑,此刻那小姑娘握刀的双手很稳、很标准,就像一名久经战阵的老兵……

伴随那座“肉山”的轰然倒塌,酒馆众人这才如梦初醒般的意识到,这个女孩,她不简单。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得一名汉子一声暴喝,便抄起桌上的酒杯,超那名小姑娘所站的方向,狠命掷了出去。

对酒馆众人而言,不管你是来者何人,只要你但凡在这个小镇上杀了人、见了血,那你就别想活着走出去了,这就是比上帝还大的道理。

“嗖!啪!”

仿佛是发令枪响,下一刻,酒馆众人就纷纷抄起身边能拿到的最趁手的家伙,朝着那小姑娘冲了过去。

只有王多福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事情的不对,“喂!这是要闹哪样?刚刚那杯子飞过去时都传出尖啸声了有木有?这初速度都可以比拟这个时代滑膛枪的子弹了吧?这他妈还算是人吗?这个副本的设定是要从历史穿越变成魔幻高武的节奏啊!”

然而,自然是没有人去理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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