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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天选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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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它了,该隐身上有神咒魔纹,那是上帝留给它的诅咒的印记。”

尼波拉继续说着,“另外……该隐那家伙穷奢极欲,喜欢享受,是不喜欢像老鼠一样就呆在地下水道那种肮脏逼仄的地方的……”

徐添回忆起之前那个吸血鬼伯爵亚伯拉罕,它不就是住在美杜莎建造的高楼里,格调还很高。

很显然吸血鬼里面也有等级制度,底层的没有灵智的吸血鬼只配住在臭水沟,而高级的吸血鬼则穷奢极欲,可能还有佣人仆从什么的。

“好吧,老先生,你能不能带我们去找该隐?”

徐添问。

他确实迫切地想杀死吸血鬼王,结束这一切。

尼波拉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

“很遗憾,老实说,我并不认为你能杀死它……”

尼波拉老实说道,“它存活的年限已经超过八千年了,传说它为了对抗上帝的诅咒之力,历经千难万劫,经过无数年的磨练,早已有了超越参孙的力量……”

徐添愣住。

“参孙是什么东西?”

尼波拉:“……”

哈德曼:“……”

“不好意思,我华人。”

徐添表示自己不太懂有些美国名词的意思。

哈德曼回答徐添:“参孙么……是以色列历史中的一位军事领袖,从小他就被父母献给了上帝,是天生的王者,上帝的灵附着在他的头发上,令他力大无穷,可以徒手搏杀雄狮,只身屠杀非利士人军队,有万夫不当之勇,他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一个拥有神力的人,代表着人类徒手可以达到的战斗力极限。冷兵器时代,这样的人是无敌的。”

呃,徒手搏杀雄狮,我也行,屠杀军队……昨天打了几架飞机来着?

徐添心里刚这么想着,尼波拉那双饱经沧桑,仿佛能看穿人心的慧眼中就泛起了一丝笑意,道:“塞穆尔先生,我知道你很强。我在电视上看过你活跃的表现,我觉得你也有能力去轻易屠戮一个军队,甚至是热武器的军队,是的,我毫不怀疑这一点,但我希望你知道,就连以色列民的领导者参孙,最后也栽在了妓女大利拉的手里,她被以色列人的敌人非利士人买通,套出了参孙的秘密,趁着他睡着的时候,妓女大利拉剪下了他的头发,神的灵就此离开他,而他也因此变成了普通人,被非利士人轻易擒获,最后被剜去双眼,抓去当了奴隶,下场无比凄惨。我是说,神子当世无敌,也有被蝼蚁般的人类算计的时候,你面对的可不是非利士人,而是血祖该隐这样可怕的存在,更不能掉以轻心。”

话很不客气,不过徐添也赞同,道:“类似这样龟兔赛跑,还有英雄难过美人关的故事,我小学的时候就听说过不少了,放心,我不是那种自大到目空一切的人,否则我早就天天跑出去屠杀吸血鬼了……嗯,既然老先生你做了这么多年的吸血鬼猎手,应该有所见地吧?能否指教?”

看到徐添并不是年少轻狂的那类人,尼波拉也是松了口气,原本他看这个小年轻怒发冲冠就跑出去屠杀美国警察,还以为这是个狂妄自大的主,就好像那些梳着杀马特的头,叼了根烟上街就以为自己是宇宙中心的沙雕,这类人往往到最后都死得很惨,尤其是像参孙那样天赋异禀的神二代,最后也正是因为狂妄自大目空一切,到死不能善终……

“古之吸血鬼猎手日记中,曾记载过一则预言,未来会有一个天选之子降生在世间,在月圆之夜,用‘沾染着上帝之血的三根钉子’,杀死血祖该隐,那才是血祖该隐真正的死期,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办法除掉该隐。”

“沾染上帝之血的三根钉子?”

徐添疑问,“上帝不是无形无相的么,那这上帝之血又是从何而来?”

“上帝曾道成肉身,变成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为世人赎罪的故事,你总听说过吧。”

尼波拉提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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