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白衣醉汉踉跄着后退几步,一手托笔,一手拎着酒壶,醉眼朦胧,摇头晃脑的念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世人若学我,定会入魔道。”
白衣醉汉仰天又大喝几口,晃了晃,见酒壶已空,便把空酒壶往桌上一顿,随手抄起另一壶酒,道:“小和尚,在诗词上我之前从未佩服过任何人,唯独今日服你了。没有想到你的悟性已经到了如此洒脱之境界,比起那些一天到晚守着陈文腐戒的老和尚们不知高了几层。”
周小墨已经几天没吃肉喝酒,感觉这酒也不是那么难喝,这鸡腿竟然是这样好吃。
他咽下一大口鸡肉,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施主之言,小僧不敢当。今日破戒,已是愧对佛祖,坏了清规。罪过罪过!”
众嫖客和青楼姑娘里也不乏有才华之人,一时间,对小和尚的诗词叫好声不断。
就是那些斗大字不认一箩筐的纨绔子弟,也能从小和尚和白衣醉汉的诵读中,听到豁达和虔诚。
鸽眼大汉和黑脸大汉也不禁为小和尚的洒脱暗暗喝彩。
宋东平和老鸨则脸色铁青,互望一眼,并不说话。
周小墨双手合十,赞道:“施主的字写得真是神采飞扬,令小僧大开眼界。”
“哈哈哈哈!”白衣醉汉说话间酒不离手,举着酒壶对周小墨道,“小和尚,在下敬佩你的豁达,能作出这样的诗句,你将来定是一位了不起的又道高僧。”
白衣醉汉说着伸手拿过一只酒碗,叫道:“来,我敬小和尚一碗酒。今天能认识小师傅,真是李某三生有幸。”
周小墨也不客气,他本就喜欢结交洒脱豁达之人,端过一碗酒,和白衣醉汉酒碗轻碰,一饮而尽。
“小和尚,我也敬你一碗,今天能认识你,真乃人生幸事。”那名最开始嘲讽周小墨的紫面大汉也倒了一碗酒,双手端起,朝周小墨说道,“在下胡全彪,敬你一碗!”
“干!”
周小墨来者不拒,这点酒劲儿,简直就是小儿科。
那名精瘦汉子也站起身来,倒了一碗酒:“小师傅,在下赵武极,不会说什么话。在下就是敬重你,所以也敬你一碗!”
周小墨伸手端过一碗酒,一饮而尽,道:“多谢施主,小僧已是佛家罪人,不值得各位尊敬。阿弥陀佛!”
白衣醉汉大笑,道:“小和尚,有酒有义也需有诗,今天能在此和你相遇实在是缘分,在下就作诗一首,谨为助兴,如何。”
周小墨笑道:“那就有劳施主,小僧洗耳恭听!”
白衣醉汉稍一沉思,手起笔落,写下“对酒”二字,然后边写边语:“葡萄酒,金叵罗,吴姬十五细马驮。青黛画眉红锦靴,道字不正娇唱歌。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
写罢,白衣醉汉将笔往桌上一扔,扬起酒壶,朝周小墨一举,便大口痛饮。
周小墨有点懵逼,这首诗他上学时在唐诗三百首上看过。
这首诗写的就是十五六岁的姑娘娇小可爱的面貌,喝着葡萄酒,青黛扫秀眉,穿着小绣鞋,最后投入意中人的怀里,在芙蓉帐里度春宵。
他当时还为这首诗的作者的风骚叫绝,没有想到,今天居然遇到了这首诗的作者,这怎不让人欣喜若狂。
而且更让周小墨得意的是,当时很多人认为这首诗是在大户人家宴席时所写,但他认为,这首诗的作者当时应该是在青楼里写的这首诗,充满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