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话很偏执,几乎能堵住所有人的嘴,按照华夏的传统,他是一个登门之客,理应得到更多的待遇。
陆川哑然,他以前虽然也是一个纨绔的富二代,可论嘴皮功夫自然不是洪健这种豪门子弟的对手。
流氓很可怕,若是有文化的流氓就更可怕了,洪健摆明是来耍无赖的,让人心底发软,总不能真赶人或让对方交钱吧,那样一来,天德也的名声也会受到影响。
“洪少既然是客,作为东家,我们倒还真是失礼了呢。”方怡起身,大方的为自己斟好一杯酒,媚笑道:“小女子不胜酒力,浅斟小杯,聊表心意。”
她已经看出,不打发走眼前这个无赖,自己接下来的工作没法进展。
“哈哈哈,大美人客气了,既然东家敬酒,我此次也有些唐突,还请见谅。”洪健大笑,眼中划过一丝满足的韵味。
他此次主要就是为了胡程程而来,自从胡程程加入天德后,名声大躁。一次无意中进入他的视线,一眼就喜欢上了,虽然以他的身份,没少玩过明星花旦,可经过打探后他发现这个女孩不比其他明星,将名节看得十分重要,于此才下定决心要拿下对方。
而最大的阻力便是天德,之后他便去请教父亲,特意从他那里学来一些经验应对众人,加上深厚的背景,所以这个豪门大少才有勇气踏出寻爱之旅,一路尾随林百云来到此地。
喝下酒后,方怡向旁边的龚清月示意,两人眼神微微一交流,龚清月便明白意思,也为自己倒上一杯酒敬陆川。
美女警花气质独特,洪健其实早就对其有想法,只是太冷艳了,又身在体制部门,想要下手很难,故此有这样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他自是不会错过了。
两杯酒饮下,洪健话更多了,当然这只是酒精的作用,他这种成天花天酒地的富二代,酒量还是很大的。
然而,接下来,他就暗道不妙了,因为秦清漪、灵儿、胡依依等女与陆川、戚咸老人等都一一向他敬酒。
三个臭皮匠还顶个诸葛亮呢,何况是一大群人,不一会儿,洪健就感觉吃不消了,忙摆手,主要是肚子太小,他平时都是浅斟慢饮,一边疏解一边喝,几乎很难喝醉。
“洪少,别不给面子嘛,你可是大人物,来咱们天德这种小地方,若是连酒水都招待不周,别人还怎么看我呀!”方怡带着独特的媚声,音入骨髓,让人发麻。
“咳咳,那就再喝一杯。”
就是再笨,洪健也明白了这帮女人的心机,可对方的话说得滴水不露,完全就顺着他的意思,当成客人招待,让他无力反驳。
又一杯酒下肚,洪健只感觉胃里火辣辣的,撑得难受。他郁闷起身想去上个厕所,想着等劳资拉出一点后再回来收拾你们这帮賊心女子。
“洪少,你这样可不行,酒席都没下,你怎么能离场呢,我们还等着你为我们传授经商之道呢!”
瞅着洪健要去厕所,陆川冷笑一声,忙是将其拦下,脸上堆满热情,连拉带拽,将其按在桌前,模样那叫一个谦卑,看得一众女孩都忍不住想要发笑。
他的笑落在洪健眼里,感觉比看着‘菊花’还要恶心,恨不能一巴掌盖上去,有你这么办事的么,管吃还不管拉了,难道要把劳资憋死不成?
“是啊,洪少这种大人物可是难得屈身降临,咱们可不能失了礼仪让别人看笑话。”
方怡附合一句,媚眼如花,宛如一朵娇艳的玫瑰,可洪健却打了个寒颤,眼前这个赏心悦目的笑容仿佛比成恶魔。
烈豹更是豪爽,直接拍开酒瓶,倒出两大碗,一碗递给洪健,一碗放在自己跟前。
作为一个赏金猎人,常年流落在外执行任务,酒是壮胆最好的东西,几乎长期陪在身旁,故此这个汉子的量可以用吓人来形容。
洪健望着眼前的一碗酒脸都绿了,这要是喝下去,就算不醉倒,恐怕也走不动路了吧?
“洪少金手自然用玉杯了,哪像你大咧咧的,真是土包子。”陆川不满的骂了句烈豹,旋即拿起大碗送到洪健眼前,道:“不好意思,他就是个粗人,这碗酒我伺候你喝,权当陪不是。”
看着陆川那谦卑得一踏糊涂的表情,就是烈焰这汉子也脸皮抽了抽,大喝道:“先干为敬。”
说完一个仰头,便将一碗洒咕噜噜的喝完,迎来一片掌声。气氛被带动起来,方怡媚声道:“洪少,你可是大人物,不能输给一个山野汉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