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时分,即使艳阳高照,但寒冷不已的冷风拂面而过时,好像一把把利刃划脸上般令人疼痛。
何田田那片农田后方的山头,冷风吹拂,树枝摇晃不止,使得树叶发出沙沙沙的声响,令人感到害怕。
不过,那一座孤坟前的几人,没有因为冷风吹响树叶感到害怕,相反脸上流露一抹淡淡的哀伤,同时目光一直注射孤坟那墓碑之上的照片。
墓碑上雕刻着宋家宋伊玫之墓,左下角,雕刻了年份,除此之外,写着立碑者,儿子叶尘!
“爸,二伯,你们看。”一身厚实外套,带着手套的青年,指向那墓碑之上,惊呼道:“立碑人,儿子叶尘,这叶尘可能是小姑儿子,我们要不要通知一声小姑的儿子,迁小姑的坟回老家?”
“阿勇,不是二叔说你,我们找了这么久,才找到小妹的坟,这么短的时间,你让我们到哪里找你小姑儿子?”莫约四十岁的男人,苦笑的摇头。
对阿勇的青年摆摆手,中年男人直接拒绝阿勇的提议,“你二叔说得有道理,与其浪费时间找你表弟,不如拿这时间,赶紧迁走你小姑的坟回去安葬。”
听了父亲与二叔的提议,阿勇一时间无言以对,二叔说得有道理,找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总算找到小姑的坟,要是告诉小姑儿子迁坟回老家的事,那得等到什么时候?
如此一来,不知道家里的爷爷,能不能等到小姑迁回去那一天。
三人之中来自宋家,一脸严肃,眉头深锁的中年男人,名为宋家长子宋番江,乃是阿勇这青年的父亲,同时也是被钦定为宋家下一代接班人。
当中莫约四十出头,鼠眉贼眼,一副找人相貌的男人,名为宋长歌,宋家几兄弟之中,最为狡猾的一人,外界风评非常不好。
至于名为阿勇的青年,乃是长子宋番江之子宋明勇,不算太出众太特出,不算太废物,硬要说上一句,他可以说是一个开疆不足,守城有余的人。
在宋家之中,即使不算太出色,但因为是长孙的缘故,没有敢贬低宋明勇。
“爸,二叔,你们都这么说了,那我动手挖小姑的坟了啊。”宋明勇知道再说无益,拿上铁铲,打量从哪里下手,将宋伊玫的骨灰给挖出来。
眼看宋明勇围着坟打量,宋长歌点燃香烟,笑嘻嘻道:“明勇,你是年轻人,我和你爸已经是老人家,所以挖坟这事交给你来做了。你这小子小心点,千万别挖碎你小姑的骨灰盒。”
“稍后体力不支,告诉爸一声。”宋番江淡淡的说上一句,说到底,宋明勇是他儿子,他总不能看宋明勇劳累不已而无动于衷,接下来,宋明勇力气不济,他会补上。
宋长歌本想说上一句,但发现宋番江的目光盯着自己看,他瞬间把到了嘴边的说话吞回去,嘻嘻一笑过后,静静地盯着宋明勇动手。
唰!
宋明勇挖上一铲子泥土撒向一旁,对宋番江,宋长歌两人笑了笑,“爸,二叔,挖土这点儿小事,我可以坚持的,不用你们出手,你们看着就好。”
话音落下,宋明勇继续动手,将坟上的土,一点一点铲走。
话说回来,叶尘马小玲两人回家过后,即使看到何田田在大厅看电视,依旧没有与何田田说上一句话。
同时两人拿上祭拜用的香烛,直奔山上祭拜宋伊玫。
这时,上山的路上,马小玲手拿一袋子香烛,跟随叶尘身后。
马小玲发现前路平坦,好奇不已的道:“叶尘,这路如此平整,你为了我,提前弄的吗?”
一般来说,上山的路肯定又崎岖又难走,但脚下的路,平坦不已,只差铺上水泥。
马小玲实在不知道,除了叶尘之外,谁这么有闲心,将路修平坦。
“爸以前为了方便上山看我妈,闲来无事,会修葺这路,修了多年,这路就成这样了。”叶尘想告诉马小玲,这是他的功劳,但不好意思,并非出自他手。
虽然并非全部出自他的手,但回来这几天,他有参与修葺这条路,所以这条路才能平坦顺畅,说起来当中有他一部分功劳。
这一点儿功劳,叶尘不会告诉马小玲,免得免得马小玲冷嘲热讽,认为他抢功劳。
“你以前经常不在家,爸觉得孤单,只好到坟前找咱妈聊天。所以如此一来,爸特意修一条路方便上落。”马小玲看向一直延伸上山的道路,感叹道:“以后我没总裁当,可有时间陪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