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初雪现在满心都是对牧之的愧疚,牧之需要时间考虑,她自然不会咄咄逼人。
而且她对自己有充足的信心。
在之前,可是牧之倒追的她,而她在林牧之和涂汉生之间摇摆不定。
这种白富美,从不认为自己会被拒绝。
所以鲁初雪很大度的说:“既然牧牧你需要时间考虑,那就慢慢来,我有耐心,正好让你看看我的诚意,现在我就去涂家。”
鲁初雪是一个行动力极强的人,说要让涂家破产,就一定让涂家破产。
对此,牧之举双手赞成。
“雪雪,我就不跟着你去了,我想涂汉生恐怕不会愿意看到我。”
万一他气的和我同归于尽怎么办?
鲁初雪点头,十分感慨的说:“牧牧,你就是太善良了,总是为别人着想。”
牧之老脸一红。
你可真是好眼光。
“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
“你比我说的更善良,我从来不会看错人的。”鲁初雪自信满满。
牧之还能说什么?
你是霸道总裁,你说什么都对。
鲁初雪带着一群保镖,浩浩荡荡的去了涂家。
至于牧之拿走的一千万?
什么一千万?
哪有一千万?
鲁·霸道总裁·初·白富美·雪眼中,从来没有一千万。
涂汉生直接被鲁初雪的保镖架走了,也没来得及把一千万要回去。
所以,牧之躺赚了一千万。
不愧是女频的言情小说,对金钱完全没有概念,赚钱居然如此简单。
第一次经历这种世界,牧之只能说:爱了爱了。
两个主角都离开了舞台,牧之自然也不会留在咖啡厅,等鲁初雪的车队全部离开后,牧之也悠哉悠哉的走出了咖啡厅。
然后,第一时间锁定了两个人。
左边的人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大热的天弄了一身密不透风的装扮,而且帽檐长到令人发指,墨镜大到遮住了整张脸。
这种装扮,真是生怕人不知道她是明星……
至于第二个人,是熟人。
林牧之的老同学,准确的说,在林牧之的记忆中,这是他的舔~狗。
四年大学生涯,一直对他痴心不改,表白过n次,每次都被林牧之无情拒绝了。
理由很简单:林牧之嫌她太穷。作为一名时刻准备嫁入豪门的小白脸,林牧之看不上任何贫家女。
只能说,不愧是炮灰设定。
在记忆里,林牧之拒绝过此女不少次,最后一次更是在很多人的注视下让她颜面无存。
如果不是突然杀出来一个暖男给她解了围,她一定会沦为周围同学的笑柄。
等等……
这个剧情的即视感为什么这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