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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县城有点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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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咱们家现在条件具备,要是条件好,自己做些胭脂水粉的,倒是能赚不少钱。”祝况有些遗憾的说道。

不管什么时候,女人的钱都是最好赚的。尤其是胭脂水粉化妆品这些,放在哪个时代都是足够让女人趋之若鹜的。

在后世的时候,他有一个朋友是专门研制古法制作胭脂水粉的,潜移默化中他也记住了几个方子。

只是,家里条件差,要制作胭脂水粉,前期的投入可不少,目前还是负担不起的。

还是再等等吧,等再赚到一些钱之后,再说这事儿。

历史上的明朝,资本主义萌芽了,说不定,他也可以走这条路发家致富。

祝况今年是打定了主意,过年也不去给祝家的族人们拜年,因此除了正月初二与母亲一同回了一趟舅舅家之外,便只在家里窝着。

其实不去拜年,也是祝况对族中的人摆出了自己的态度。

以后,他们这一房,是他祝况当家,要想占便宜,那就得拿出些诚心来,不要总想着不劳而获,更不要想着算计他们家。

他不吃这一套!

此举让原本打算在过年的时候给祝况一个下马威的所谓族老们越发的生气了,觉得祝况不听话。

有几个族老过年在一起的时候甚至还说了,以后祝况这小子肯定是要吃亏的,到时候,祝家的人都不能去帮着祝况。

要让祝况知道,一个人离开了家族举步维艰,是没办法生活等等的话。

祝况却根本不曾将他们的想法放在心里,每天依旧安心的过生活。

在家里窝着的这些日子,祝况也没浪费,每天上午锻炼后,都会抽出一个时辰教导英娘认字,剩下的时间就是练习书法和博览群书。

原主的一笔字写得倒是工整,但却少了些骨骼,这些日子,祝况每天练习,总算见了一点效果,现在他的字看起来有那么一些味道了。

与练习书法相比,祝况最大的收获是看书。

因为有过目不忘技能的加持,祝况看书的速度更是快,基本上只要看过去就都记住了。

短短十几天的时间,竟将家里原本就不算多的书都看光了。

只可惜,在这个时代,书籍太值钱,祝况也舍不得拿出太多的钱去购置。

但这都不是最大的收获,他最大的收获是在看书的过程中发现,一些他原本以为自己早就忘记的后世的事和曾经学习过的知识竟然慢慢的出现在自己的脑海里,竟好像是将深层的记忆挖掘出来一般。

祝况可是真的开心了,他越发喜欢看书,就算已经看过并且记住的书,他还是会继续看。

短短时间,祝况的知识量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英娘以前就想学习认字,不过阿兄不理会她,现在有阿兄教导,英娘也学的很认真。

倒是米氏,很是不赞同的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的。

被祝况给挡回去了,说女子也要读书识字,将来才能相夫教子做个好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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