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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白云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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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脆响。

仿佛无穷无尽走不到头的白玉长廊,在何易携着柴刀的全力一击之下,断裂出一段丈许长的豁口。

常乐看得瞠目结舌。

以他金丹初期的修为,加上自己极品法宝级别的武器都无法伤害分毫的白玉走廊,居然在何易纯粹蛮力的一刀之下断了!

那柴刀,竟然这么厉害?

厉害?

那是当然!

柴刀一挥出去,何易就隐隐有种力大无穷,连天地都能劈开的感觉!

比起之前苦修时的摸索使用,达到聚魄期之后柴刀在他手中似乎更加契合了几分。照这样下去,等他达到洞玄期,说不定就能发挥出柴刀真正的力量了。

有此开山裂地的利器,对他一个苦修来说,怕是比一件仙器更实用!

“何……何易,你这把破柴刀什么来头?难道也是一件仙器吗?”云绰不禁问道。

“我也不知道,只是感觉应该挺厉害的。”他抚摸着钝刀,下巴指了指前方,说道:“小须弥幻阵应该不存在了,走吧。”

没有说出10∵,柴刀的来历。不是他故意隐瞒,而是这东西太神秘,说也说不清。

他说完后,常乐一马当先,轻松跃过断裂处,往前走了几步,果然再也不会像之前一样动也不动了。

万象仙人费劲心血布下的阵法,就这么被一个聚魄期的小小苦修破掉,说起来还真是有些讽刺。

三人过了长廊,不一会儿便来到了祭坛下。

步云登仙台阶、小须弥幻阵长廊,接下来,等待他们的又会是什么呢?

离得近了,他们已可以看清祭坛上的小东西模样。原来,那是一个小小的黑色灵位牌。灵位半尺来高,外形古朴,上面并没有刻着任何字迹。

把灵位放在祭台上感觉有些古怪。见识到了白云仙人的手笔,他们自然更加谨慎起来。

常乐左手握着一只青铜小鼎,右手拿着一截两尺场的翠绿竹节,小心翼翼踏上小石阶,探路。

他的左脚刚刚踏在祭坛上,祭台上的灵位牌便忽然颤抖了一些,紧接着便听到一阵女子抽泣声。

哭了?

搞什么?

只见祭台上的灵位牌又抖动了一下,而后化作一道白气,洒在祭台前,化成了一位双十年华的白衣女子。

她委坐在地,擦着泪湿的眼睛抽噎道:“三千多年了,终于有人来了。三位少侠,莺莺恳求你们,带我离开这里吧。”

她的声音十分动听,如歌似水。容貌也是极美,眉如远黛,唇若丹朱。此时哭得梨花带雨的模样,让人有些不忍拒绝。

可是,她分明是从灵位中出来的。而且开口就是三千年,只怕根本就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个女鬼!

见她并未露出敌意,何易跟云绰也走了上去。

云绰问道:“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又为什么要我们带你离开?”

白衣女又拭了拭泪痕,站了起来。

见他起身,三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后退。

这白云仙宫,没一个地方是正常的,恐怕这女子,也是个危险人物。

“你们……”他们这一后退,白衣女子立时黛眉蹙起,泪光又闪。她泫然道:“你们何必如此戒备,莺莺若要加害你们,只须一个念头而已。”

一念即可杀人!

她是化神仙人!

虽不能笃定,但从其身上隐隐散发的气息,却能微微感受得到她的强大。倘若她真有恶意,的确不是他们所能抵抗的。

话虽如此,可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她顿了顿,见三人没有反应,又说道:“三位少侠,我是白云仙人的女儿白莺莺。当年莺莺与蓬莱弟子池扬相恋,却因池郎资质平庸,而遭父亲反对。我本想与池郎私奔逃离东海,没想到父亲早有预料,将我抓了回来,锁在这仙宫之中。

这一锁,就是三千年。莺莺当年不过是金丹修士,可三百年后也已渡劫化神。莺莺本想冲破仙宫的枷锁,奈何父亲太过强大,根本不得其门而出。后来父亲的神识烙印消失,显然是故去了,可是他至死都没有放我出去。

如今莺莺的肉身已经衰亡,只余元神依靠在古仙灵牌中才能不散。你们若能带我离开,去见一见池郎,莺莺归来后必定追随一生,以死想报。”

见她说得声泪俱下,应该不似有假。何易暗叹一句苦命鸳鸯,没想到这种戏码在修仙者中也会发生。

门户之见,富贵之别,还真是哪里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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