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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混沌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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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易的眼里,他素来都是意气风发的天之骄子,相识数十年,从来没见他吃过半点亏,受过半点罪。如今他这盖世天骄奄奄一息,却完全是为了自己,让得何易如鲠在喉,几乎说不出话。

就在何易揪心难过,常黎束手无策之时,林炎之忽然双目圆睁,身子绷紧!

要结束了么……

何易一抹眼,哽咽道:“你安心去吧,哥估计……也快来了。下辈子你……要是女的,哥一定去妓院给你捧场。”

“捧……你……妹……”林炎之绷紧的喉咙挤出三个字,紧接着他的身上忽然涌现一团混沌之色,将常黎跟何易都给推了开来!

混沌之色眨眼间将他身躯完全包裹,无论是视线还是神识都已无法探知他的存在!

“这是……”常黎一脸震惊。这混沌之色他虽未见过,但却能感受到其莫可沛御的强大!

而何易同样满脸惊讶,不过惊讶过后,却是欣喜!

原来真的不是要死了啊!

还好,看样子还有救。

他们还在庆幸,林炎之身上的异变却引起了丹君的注意!

方才盘雪跟林炎之都受了重伤,丹君也跟何易他们一样,在为盘雪而担忧。

对他来说,盘雪就像他的女儿一样,虽然两人之间相隔近万年,彼此之间几乎没有血缘关系,但那份长幼之情,却比寻常父女还要浓郁一分。

被林炎之的黯然销魂剑浪所伤,盘雪浑身经脉都被绞碎,就连仙胎也受到重创,只有元神还尚清明。

但丹君毕竟是山海界数一数二的丹道大宗师,他身上的丹药之多,品质之精在这天地之间几乎首屈一指。盘雪虽然伤得很重,但在他妙手之下,却很快就遏制住了伤势。

渡生死劫无比困难,需要的不止是勇气修为和智慧,甚至连运气也是至关重要。如今天地之间能够比丹君强大的,也就一掌之术,大多数人要么不敢入劫,要么就是死在劫中,真正熬过去的极少极少。就算是有,也大多是更加古老的人物,走得很远很远了。

挽回盘雪的性命,再帮她治疗伤势,费去了一些时间。等他办好之后,却发现了林炎之身上的异变。

看到那混沌之色,丹君微微皱眉,眼中的杀意一闪而逝。

这个年轻人太可怕了!年不足百岁,却有着骇人的修为和堪称惊艳的剑道领悟,而且在雷霆之道上也有了不俗的进展。无论是雷法,还是剑法,他都能够在阴阳境之中拥有牢固地位,而二者合一,饶是盘雪这个修行了五千年的阴阳境天仙都不是对手。

更让他担心的,还是这混沌之色。太古皇族底蕴深厚,他自然知道这种混沌力量乃是天地初开之时的宇宙本源。纵观历史,似乎也仅有当年的盘君,中央之王混沌,才可确认是拥有过此种力量的人。

如果放任他成长下去,万一多年以后又一个盘君出世,那今日之仇,可就足以让太古皇族覆灭了!

林炎之,绝对留不得!

不止是他这样想,就连布下雷光结界的五雷尊者,也已如是传音给他。

一缕仙元力托着昏迷过去的盘雪飞出结界,丹君儒雅姿态荡然无存。他轻哼一声,生死境的气势释放开来,一股气浪横卷,将常黎迫退,将何易抛飞。

一摇芭蕉扇,丹君看都不看两人,目光直指包裹着林炎之的混沌气流,磅礴法力化成巨手,试探性地往那气流上抓去。

常黎眼中燃起战意,黑衣之下耀起金色光芒,一朵朵微小的金色莲花从身上飞出,顺心就把那巨手给绞成了碎片。

一截断刃浮现掌中,他对丹君说道:“身为前辈,丹君怎可趁人之危?”

对方冷冷一笑,阴阳道袍风中鼓荡,回道:“那又如何,你能阻挡吗?全盛状态尚且不是寡人对手,更何况如今你只是阴阳境修为?”

“不试试,怎知道?”常黎毫不怯懦,身上金光大放,阴阳境巅峰的修为毫无保留释放开来,手中的半截断刃旋转间带起阵阵尖锐啸声,身上一朵朵微小金莲不停绽放凋谢。论威势比丹君还要强上不少!

何易刚刚被气浪卷飞,嘴角还有一道血迹。趁丹君和常黎对峙的片刻工夫,他急忙赶到林炎之身前,左手炼星炉随时准备发动,一旦丹君的术法袭来,至少能为挚友争取一点点时间。

“《莲华秘典》,不错,不错。”丹君嘴角一动,手中芭蕉扇斜斜一挥,一片有若实质的淡青色风墙卷向常黎。

后者也不回话,控着断刃的右手收至胸前,左手掌心摊开,一朵灿金色莲花旋转飞出,与风墙撞在了一起。

刺耳的呼啸声中,风墙破碎化成数百道气刃再次袭去,而金莲旋转炸开,一片片精致的花瓣几乎同时绞碎了大半的气刃!

剩余的那一点,常黎轻轻一口气,便化解于无形。

似乎不愿浪费时间,试探一击过后,丹君气息大涨,芭蕉扇猛地变成一丈大小!

他信手一抛,芭蕉直接脱手,如同一只大手掌一样,朝着常黎兜头拍下去。紧接着,他又双手掐诀,一阵阵惊涛般的无形波动涌现出来,声势之大甚至带起了阵阵呼啸!

常黎曾是一劫天仙,修为与当时的丹君相差无几。但此刻两人一个突破修为,一个折损跌落境界,差距一下子拉开。

那芭蕉乃是仙宝极品中的极品,被丹君祭炼了上万年的时间,几乎可以称为亚玄宝。见它拍来,常黎不敢大意,立即将莲华秘法运转极致,整个人被金光包裹着,形如一朵巨大的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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