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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看!帅哥!就是衣品好差。”

陆可昀:“……”

路人乙:“哇啊啊啊阿伟死了!”

陆可昀:“怎么又是阿伟,阿伟到底做错了什么。”

路人丙:“嘘,发现没,两位帅哥穿的好像是情侣装欸?”

路人丁:“真的是,天呐,太强了我磕到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陆可昀觉得自己种田太久真的跟世界脱轨了,满大街T恤有什么差别吗这也能当成情侣装,那大家对情侣装的定义也太宽泛了吧。

要这么说所有IT精英可能都穿着情侣装,贵圈真乱。

随着人潮越来越向自己聚集,陆可昀一个头两个大,灵机一动拉着白禾仙飞奔而去找商场买了两个口罩戴上,戴完他还不放心,又买了两副墨镜。

很好,这下就从英俊小伙变成精神小伙了,土味是土味了点,胜在安全。

“乖巧听话”的白禾仙:“所以这叫做情侣眼镜、情侣口罩?”

陆可昀吓一大跳,完了完了,高贵的鹤美人被带坏了,他决定回去以后要好好掰正这错误思路。至于现在,还是买狗要紧。

接下来两个“全副武装”的男人逛了好几家宠物店,然而都对店里的狗不太满意。

陆可昀不满意的点在于,那些狗一看就爱卖萌撒娇,半点攻击力都没有,别说抓黄鼠狼了,自己不被黄鼠狼抓都够呛,不行不行。

白禾仙不满意的点在于,那些狗一看就圆滚滚胖嘟嘟毛绒绒,十分会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勾引人,要是买回去肯定把陆可昀迷得晕头转向然后三千宠爱在一身,不行不行。

虽然思考过程不同,但结论一致:不买!

看来今天这趟买狗之旅终究要空手而归了,陆可昀想家里除了丢鸡也没什么大事,难得逛逛街也好,就带着白禾仙开始乱转,谁知柳暗花明又一村,两人居然在路边的小摊上看见一只狗。

那并不是个卖宠物的小摊,地上放着一串串廉价小饰品,手链脚链项链之类的,目测每串成本不超过三块钱。

摆摊的是个年迈老头,脚边躺着只黑乎乎脏兮兮的大狗。

那身形,陆可昀乍看还以为是只狼,眼神相当犀利,听到脚步声就支楞起两只耳朵直直地盯着他们,十分警惕。

就是长得有点丑。

没事,狗重要的不是颜值,要的就是这份干练!

……还是有点丑。

白禾仙看到陆可昀的表情,忽然心情舒畅——这只可以,这只绝对不会碍事。于是他大踏步走上前直接问:“老人家,这怎么卖?”

老头儿颤巍巍抬头看他们两眼,回答:“二十五块钱一串,六十五块钱三串,情侣还能打九五折,跟你男朋友来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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