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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夜场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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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的地点,在新市区的凯迪酒吧!

这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名流派对,参加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有请贴!另一种是没请贴!

不用问,有请贴的自然是槎城有头有脸有身份的名流,所以在二楼。至于没有请贴的普通阶层,则在一楼。说得不好听的话,一楼的人就是二楼的陪衬,用来烘托气氛的!

不过谢小谢他们明显不是为了来衬托别人的,他们仅仅只是赶巧碰上了这个派对罢了。

谢小谢今晚穿着一身清新可爱的裙装,少女风十足,再加上她俏皮灵动的仙女气质,一进大厅便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目光。

一些狂蜂浪蝶自然就想上来搭讪,可是看到她的手还挽着一个男人,而且这个男人看起来不是一般的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他们又纷纷识趣的打消了搭讪的念头。

在槎城诸多夜场之中,凯迪酒吧无疑是属于是高端场所,如果把全市的酒吧做一个排名,凯迪酒吧绝对排得进前十,甚至能进前三!

装修高档,风格新潮,服务一流,当然收费也不是一般的高,主要面向槎城的年轻高薪一族,因此放眼放下,全场几乎都是俊男美女。

李记开自从失忆以来,这是第一次踏足这种声色场所,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十分的不适应,可是进来之后反倒感觉很熟悉,有种如鱼得水的自在感!

难道说,自己以前是一个夜场小王子?

恰恰相反的是,一向循规道矩如大家闺秀般的谢小谢到了这里后却十分的不适应,感觉心里闹得慌,显得极为拘束,一路紧紧挽着李记开的胳膊,仿佛生怕被他给抛弃似的。

当两人来到预订的卡座之际,谢小谢的几个女同事与余坤等几个男的已经到场了。

仇人见面,无疑是分外眼红的,尤其是李记开与谢小谢看起来完全是郎才女貌,金童玉女似的般配模样,更是让余坤怒火中烧。

这,无疑是一个讲颜值的时代,更受欢迎的明显不是余坤这种肌肉发达,脸庞方正的彪悍猛男,而是李记开这种气质出众,让人赏心悦目的极品鲜肉。

卡座里几个女孩看见李记开的时候,也跟谢小谢一样,神色瞬间就亮了。

其中一个娇小可爱的女孩便主动的起来,“你好,你应该就是李记开吧,我经常听小谢提起你。我是小谢的同事乔珊,他们都叫我小乔,说我长得就像三国里的小乔呢!”

李记开出于礼貌,和她轻轻握了下手道:“东风不与周郎便,钢雀春深锁二乔。乔珊小姐相貌出众,确实当得起三国中的小乔,你的同事们很有眼光。”

乔珊笑了起来,“你真会说话,难怪我们小谢被你迷得不要不要的。”

谢小谢立即道:“小乔你乱说什么呀!”

另一个女孩接口道:“小乔才没乱说呢?你在公司一天到晚的我家李记开,我家李记开,我们耳朵都快听起茧了!你好,李记开,我是罗珍宝。”

这是一个气质和乔珊截然相反的女孩,身材高挑,留着短发,五官精致,给人一种活泼直爽的感觉。

“你好!”李记开伸手跟她也握了握,目光却不由看向谢小谢,显然是在问你平时真跟他们这样说吗?

谢小谢没有接他的目光,只是给他介绍起别的前台姐妹。

能在前台做接待的,自然颜值都不错,几乎个个都是美女,给人赏心悦目之咸。

谢小谢介绍到最后,指着一个长发飘飘,优雅端庄,带着淡淡书香气质的女孩道:“这是于青,我们公司最有名气的女诗人,经常发表诗刊的,而且还是个白富美,人家来公司工作可不是为了工作,是为了体验生活的。”

于青摇头道:“只是爱好罢了,没小谢说的那么夸张,不过李先生刚刚说到杜枚,不知道有没有听过他另一首诗。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

李记开想也不想的接口道:“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这是杜枚的《遣怀》,关于这首诗,其实有两个版本。另外一个,区别在于前两句,我记得是落魄江南载酒行,楚腰肠断掌中轻。”

于青眼睛亮了起来,“李先生好文采,竟然连这个都知道。”

李记开与几个女孩聊成一片,甚至有点煮酒论诗的节奏,余坤一等完全被晾在一旁,当下余坤就更恼火了,忍不住道:“哎哎,拜托你们别酸了,这是酒吧,我们是来喝酒的,不是来作诗的。”

于青毫不给面子的道:“李白斗酒作诗百余篇,喝酒和作诗完全不冲突好吗?没文化就请不要乱说话好吗?”

余坤被弄得发作不得,因为如果说谢小谢是朵带刺的玫瑰的话,那于青就是一朵毒罂粟,家世显赫又低调出来体验生活的她,绝不是他招惹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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