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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秋水城男修士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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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落刘百合又对叶晴道歉一声,然后快步离开。

沈轩低头看了下有条深深红印的左掌,这是接刘青云鞭子留下的伤痕,现在还是火辣辣的疼,但比起修炼天绝霸体的痛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刘青云的确厉害,最后爆发的速度极为快捷,若不是直接离开的话自己说不定都不是对手,这下他怕是更是记恨自己。

“原来轩侄儿不止能歌善舞,在修为上的造诣还如此不俗,真乃我们秋水城男修士之光,天雌老妹你真是生了个好儿子。”

叶晴感慨万分,可又觉得正常,沈家多好的丹药都给沈轩吃的事都不是秘密,他吃了这么多丹药,强行把肉身提升到这种程度也不是不可能。

沈天雌只是一阵尬笑,笑着笑着脸上就没了笑意,就算沈轩赢了,她也实在难以高兴,一个男儿家这像是什么话!

她由衷认为沈千霜不该给沈轩吃那些增强肉身的丹药,她也不该教沈轩练什么武技,那月小姐脸都吓白了,这样的男子还怎么嫁得出去?

沈天雌心中已然决定回去一定要改掉沈轩的坏毛病,看看能不能拜托那位远近闻名的花仙子亲自教导沈轩练花仙剑。

叶晴说着就把获胜的奖品都交到沈轩手里,包括她自己给出的那一品灵器,火雷子。

火雷子属于一次性的灵器,触发后可引发剧烈爆破,相当于筑基期前期的一击。

沈轩对此满意至极,两件灵器刚好一攻一守,并有沈千霜的冰魄石可以修炼,简直大丰收,难怪那些小说就跟天下第一武道会一样,主角三天两头就决斗一次。

沈轩还学到了一招,与这个世界的男人对决最好能打脸,威力还真是超乎想象。

在大家吃惊又羡慕嫉妒的眼神下沈轩坐回原位,随后他就有如坐针毡的错觉,沈天雌叫他穿好衣服,然后就和沈千霜一样寒着脸一言不发,看起来不仅没为他的表现感到高兴,反而还很愤怒。

沈轩心中更加坚定今晚就得跑路,不说沈千霜已经对他有所怀疑,就这架势,以后她们还不拼命阻拦自己修炼。

接下来城主的突破宴才算真正的开始,叶晴先是感谢大家为秋水城所做的贡献,然后主动分享修炼和突破的经验,这一点对在场修炼者来说充满了吸引力。

沈轩就算听得不是很懂,依然津津有味,也学着一些人一样拿起纸笔做起笔记,只是还没等他开写,他面前的纸就被冻住。

沈轩扫了一眼面含冷意的沈千霜,不想激怒她,只能无奈作罢,他已经能料到宴会一结束沈千霜就会发难。

沈轩甚至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要是沈千霜真的思想够大胆,猜到体内换了个人,他立马使用乾坤符跑路。

沈千霜所给予的乾坤符想必是真的,毕竟天绝霸体就是真实的,之前遇险沈千霜还责怪他为什么没使用乾坤符。

宴会落幕,来宾们一个个离开,而沈天雌却没有要走的想法,而是想带着沈轩前去结识宫如月。

……

狗盛手札……

天元两万三千三百三十三年,三月廿五(三)。

腹中甚饥,不知何时宴罢,不知会否饥至昏倒。今日唯食一饭,如此则能省银买个好匣,以存君送之人参,嘻嘻。

愧,怪吾无能,唯至贵之匣始有资积汝之人参,待俺富矣,必即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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