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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必须选一个近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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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那名女考生被秦墨拒绝,眼中满是失望之色,又想起今天殿试不堪的成绩评级,双重打击下,重新失落的坐回椅子嘤嘤嘤。

林幼音求得一首《蝶恋花》,两只雪嫩手掌摊开,小心翼翼的捧着金色纸张,美眸紧张注视,宛如捧着绝世珍宝般回到椅子上。

这首词,在殿试中她也只看过一遍,当时环境并不允许她多看,可哪怕只看一遍,林幼音也是一眼就喜欢上这首令人动容的爱情词。

这便是绝句的魅力。

至于秦墨所作的其他两首,《白雪歌》也好,《陋室铭》也好,林幼音喜欢归喜欢,却不像这般放下羞涩从秦墨这里取求。

唯有这首《蝶恋花》,林幼音喜欢的要命。

一路无言。

殿试过后,秦墨本身就很疲惫,又为林幼音重新抒写一遍绝句词,精神力都快透支了,元气也损耗相当严重。

好好休息。

大巴车绕城而行,不时穿插在各个小区街道,将一名名考生放下。

很快,考生送的差不多的时候,大巴车绕过繁华的市区,周围的喧嚣热闹逐渐变得静谧安静,连空气都变得清新起来,远离一栋栋高大建筑后,最终在一座宛如城堡般的建筑面前停下。

像是来到了欧洲古堡。

秦墨睁开眼,脑海中忽然一闪,他意识到这是林族的古堡,也就是说,自己那个老爹,也住在这里?

眼前这座哪怕只是远远眺望都会为止惊叹震撼的奢华建筑,环绕古堡一整圈的茶树,花圃,数十名身穿工作服的林族修花师,采茶人如辛勤的燕子般穿梭在茶树与花簇中,一阵风吹过,蜿蜒着从古堡旁穿插开凿的人工河畔杨柳依依,连带着水面也泛起阵阵涟漪,宛如世外桃源。

若是自己在这里住上一天,恐怕也不想努力了吧?

秦墨默默想道。

大巴车上,显然不止秦墨一个人这么想,众人都转过头望向后排正在小心翼翼捧读绝句词的林幼音。

“啊,我到了。”

林幼音后知后觉,亦或是沉迷于《蝶恋花》过于入神,发现不对劲时已经是十秒钟之后。

谨慎的将秦墨写的《蝶恋花》收好,快速下车。

秦墨透过窗远视林幼音窈影消失在茂密的茶树林,不由感叹一声,有钱真好。

下午一点半,秦墨才打开门回到家。

期间,张友和古明阳都打电话过来祝贺他,秦墨取得殿试文状元消息已经迅速传遍金城,哪怕跟秦墨不熟悉,对文师武师毫无兴趣的普通人,见到那两首绝句诗词,一篇传世文章,都会竖起大拇指来一句:小伙子真牛,要是我女儿能找到这样的男朋友就好了之类想屁吃的话。

又或者是感慨一句这要是我儿子就好这种更过分的喝酒连一粒花生米不吃的疯言疯语。

当方寒松打电话过来时,秦墨刚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

一边用毛巾擦拭身上水珠,一边接过电话,“喂,老方。”

“秦墨,恭喜了,你成为我们金城文状元的事,可是传遍了,现在你恐怕是金城的国民女婿了。”电话一接通,那头就传来方寒松的爽朗的喜悦声。

这些天的接触,方寒松知道秦墨性格随和,也不是什么难接触的人。

有时候,两人间也会开小小的玩笑话。

秦墨也不当真。

当然,这次秦墨当真了,擦拭完上半身因为锻炼而日渐厚实的肌肉,想到方轻薇,眉毛微挑道:“这么说,老方你也有这种想法?”

呃……

方寒松语气一凝,沉默许久才严肃道:“秦墨你是认真的?”

秦墨大汗,听你这语气好像真有这个想法似的。

我就这么吃香?

除了才气高点,

长得帅点,

也没什么其他优点啊。

算了吧,先来后到,一个个来。

不着急。

“你找我不止是恭喜我殿试成为状元这么简单吧?”

见秦墨岔开话题,方寒松露出微微失望的表情,道:“秦墨,《小李飞刀》已经完结这么久了,你没想过再出下一本武侠文章么?”

实际上,在秦墨的《小李飞刀》完结后,金城武报销量便逐日下滑。

如今日销两已经降到100000份以下,不及巅峰期的一半。

方寒松虽然也在培养新的文师,企图创作出精彩的武侠文章,但是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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