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越脸色一变,整个身体顿时崩成了一条线。
“陆少?”
陆聿臻轻笑一声,仿佛没有看到时越脸上满是惊恐的表情,仰头靠在床上。
“昨晚做梦,忽然就梦到了前些年还在沣城的日子。那时候,我和顾兮辞还在一起。”
说到过往,陆聿臻的脸上慢慢地露出一抹怀念的神色。
“当年我还没犯病,也没表明自己的身份。她爸爸觉得自己的女儿不应该跟一个穷小子吃苦,反对我们在一起。为了这个,她差点和她爸闹翻。”
“有一次我过生日,她被爸爸强行锁在房间里。半夜的时候,她跳窗开走了自家的车,非要带我上山看星星。结果回来的路上,下起了暴雨,山体路滑,我们的车子在路上出了事。”
陆聿臻说着,侧头看向时越,“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吗?”
“我受了伤昏迷不醒,她一个女孩子背着我走了整整一夜,脚后跟都磨掉了,后来躺了一个月,才能下床走路。我们迷了路,在山洞里呆了两天,水食无援。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她咬破自己的手,给我喝了她的血。”
直到多年后的今天,陆聿臻也一直清楚地记得,那个瘦弱单薄的女孩紧紧地抱着他,不断地在他耳边说。
“阿臻,你不要怕,喝血不行,大不了我给你吃自己的肉。我顾兮辞认定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回头!”
就连时越都觉得,陆聿臻是因为云知舒的血才好好地活了下来。
但事实,没有云知舒的血,无非就是丑一些痛苦一些。真正让陆聿臻坚持下来的,是对顾兮辞的恨。
是他无法释怀,当年拿命爱自己的女孩,怎么就能轻易地放弃了他?
“扑通”一声,时越没等陆聿臻再说,就直直地跪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