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啥玩意儿啊,居然要他负责?
薛队长:“她给你们干活儿,你们负责她吃住,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更何况,你爹娘那屋子,不是空了下来?给她住,也是应该的!”
钱大宝结了婚,但是没有分户出去。
至于钱小丫,嫁了人,是本村的,三五不十的,还会去家里蹭吃蹭喝,反正一切的收拾和打理,都让大妮儿来。
“我们……”
“行了,别再浪费时间了,事儿多着呢!这位林公安也累了,明儿还要回去,你们可别耽误人家的事儿!”
三两句话,将人给堵了回去。
钱大宝和钱小丫两个,没要到钱,两个又想着先将人弄到家里,将家里大大小小的卫生弄干净,衣服洗干净再说。
不顾江秋月的反对,两个一前一后将江秋月弄了回去。
林公安也没有真的留在丰收大队,而是回了大枣乡,在派出所的招待所住了一晚上。
他有出差证明,全国的派出所,都是自己的兄弟单位,住一晚上,不需要花费一分钱。
临走前,他让薛队长做好决定,如果去,那就明天早上七点半去乡里找他,如果不去,他八点一到,就会离开。
去,薛队长肯定要去,但他堂堂一个大队的大队长,离开这么多天,总要交代一下的。
大队的工作,他不在的日子里,交代给村里的会计,还有妇女主任。
等他回来,他们再在大队干票大的,让大队彻彻底底的改变。
薛队长要出远门的事儿,被他小女儿薛小兰知道了。
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正是向往城里的时候,楞是让薛队长带她一起去。
薛队长平时最疼这个闺女,只可惜这不是个念书的料子,高考考了两回,一回比一回差,中专都没上,本来薛队长还想将人留一年,然后给嫁了。
可现在人要去城里,薛队长如何放心?
“你一个小姑娘,去城里做啥?还不如在家里好好的陪陪你你娘!”
薛小兰:“我去城里打工,我听柱子哥说,城里现在有招工的,我不要留在乡下,爸你就让我去吧!”
薛队长:“去啥去?咱们在首都有没有亲戚,你到时候住哪儿?”
薛小兰:“我找个包吃住的食堂工作,反正不给爹添麻烦!”
薛小兰是个女儿,却从未被薛队长嫌弃过。
待哥哥们有多好,就待她有多好!
她是真的想给家里减轻负担。
她爹虽然是大队长,可是家里住的是土砖房,大哥和二哥结婚,都拿不出几件像样的聘礼,要不是两个嫂嫂看中了大哥和二哥的人,怕是连媳妇儿都娶不上。
“你说的倒是简单,人城里人都找不到工作呢,你能找到?”薛队长说什么都不同意。
薛小兰就去找她娘林展芳。
林展芳很快就坚持不住了,向薛队长求情,“女儿啥性子,你还不知道?她就是想去看看城里头,咱们就让她去呗,正好你这一次也要去首都,不是顺便的事儿吗?”
“顺便个屁!我是去办大事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