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本就不是个多事的人,知道这里没有摄像头后他也放心多了,最起码不用担心被警察找。
至于车祸出事那人,也怪不了他,他可不是故意的。
司机想着冤有头债有主,宝马车司机要真是死了变成厉鬼,可千万别来找他,要找就找这个女人,是她害的你。
到了一个比较偏的地方后,艳艳付钱下了车。
她把箱子扔进垃圾桶里,然后又另外打车去了自己的出租屋。
她很狡猾,还颇有些作案手段,这样就防止了上个司机要对她进行指证的隐患。
确实,要直接让第一个司机把她送到出租屋,就会知道她的具体地址,到时他要多管闲事把警察带来可就不好了。
换个司机去,就安全得多,因为这个司机根本不知道她之前有干了些什么。
其实所谓的作案手段,也是作案人天生的。
她既然干了这行,自然就得为保险起见才行,总不能置自己于水火之中。
回到出租屋里,艳艳一阵大笑,觉得真是痛快。
刚刚那一撞,就算没有要了她的命,也定让她落个重伤,甚至重度残疾都有可能,要不就是那种永远都不会醒的植物人。
艳艳也并不担心警察会找上门来,反正刚刚那地也没有摄像头。
就算有,也只能拍到车子,拍不到她的相貌。
警察又怎么知道是她?
更何况还没有,并且出租车司机看着也老实,是不会管这闲事的。
而且就算他想管,他也不知道她住哪,并且也不知道她的任何信息,警察同样找不上她。
只是有些担心那个女人,她死了则已,要不死的话很可能想到这事会是她干的。
然后再让警察联合珠宝店里的人来查她,而她在珠宝店里有几个关系不错的姐妹,是知道她具体住哪的。
到时真要这样,那可麻烦大了。
她可知道这有钱人的本事,就算你压根没犯罪,人也能把你弄局子里去。
艳艳想到这点,变得非常担心起来。
心想这可是个麻烦事,必须得解决才行。
她就想着应该给那几个姐妹打打电话,让她们到时不要配合警察。
可正欲干这事时,才发现自己手机都没了。
她又转念一想,还是不打为好,这要真打过去,岂不是暴露自己了吗?
这可是件大事,一件严重犯法的大事,除她自己外,最好谁都不知道为好。
她也非常担心警方可以通过手机卡定位,便干脆把手机卡掰成两半,用力往窗外扔了。
可即便如此,艳艳还是非常心慌,总觉得这件事是逃不掉的。
如果那女人没死,一定能想到是她,然后找警察去珠宝店调查。
而珠宝店那,可是有着所有员工信息的,她是其中一个。
到时查她还不简单?
虽说警察可能一时会找不到她,但要知道,留存在珠宝店那的信息可有着她的照片。
到时警察随便发个照片通缉,她还能跑得了吗?
除非她一辈子待这出租屋里不出去,但这显然不可能,她不可能真把自己给憋死在这里。
更何况,她还想着要出去重新找工作挣钱,不然这出租屋都住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