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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再见白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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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斌这段时间的忙碌,主要是忙碌着给罗佑镇的镇民平衡地力。

他虽然有了土地神职,但依然还是罗斌,罗斌这个个体的情感依旧在。

相比信仰自己的镇民,那些不信仰他的大刘乡,回平乡的乡民,自然只能往后排了。

就连老天为了让你去干活,都会给你各种各样的好处,法术,神通,寿元等等。

神灵们优先让自己的信民得到实惠,信民对神灵的信仰就会更高,让神灵变得更强,这是一个双赢。

反之,只汲取,不付出的人,只会让神灵变得越来越衰弱,最终信仰不足以维持己身,陷入永眠。

因此,罗斌心安理得,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愧疚感。

而且,罗斌向信民们宣扬的尊号,是福德正神,这尊号在他的原世界,绝大部分人都懂,但在这里,这还是一个陌生的名称。

用这样的名称有好有坏,坏的地方在于,普通人不能第一时间明白你这个神是干嘛的,也就没办法及时吸引有这部分需求的民众。

然而,罗斌之前的罗神庙,从一开始就没宣告过有不擅长的领域,就连财神的差事,他也不是不能兼职一把。

如果只扩散名号,可能对罗斌的影响比较大,但如果连同他这段时间的故事一起打包,啧啧,那影响就要小的多了。

至于好处吗,自然是悄无声息的吞下了土地神职,这可是炎周朝耗费国运凝聚的神职,原土地神死后,那必然是要被追查的。

幸好,鹿鸣这老小子是死在城里的,城里的高人挺多,想来也不会有人怀疑到身在野外的罗斌身上。

分析着利弊,罗斌越发的兴奋起来,他决定放弃算命先生的这个伪装,这伪装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虽然情报了解的很多,麻烦却也不小,无论是御神司还是修炼者,对一个有本事的人总是会特别关注的。

正好,罗斌打算好好宣扬一下自己,因此,打算给自己弄一个小说家的身份。

也不要写的多好,反正他也不打算靠这书挣钱,主要是为了挣个名声。

这个世界的娱乐项目之匮乏,罗斌心里是一清二楚的,哪怕他从来没有从事过这个职业,看热闹的民众也不会太过挑剔。

说是小说家,其实罗斌的工作是说书先生,写成文字主要是方便他酝酿情绪,或者传授给他人,毕竟这个世界90%的人是不识字的。

靠书籍来流通,那他要想把神名传遍整个世界,估计得等个几千几万年,看看这个世界以后会不会出现因特耐特。

想到就做,罗斌写书不用向后世那些写手那么苦逼,一个小时手抽筋,也就写个千百字。

一卷白纸,墨水一浇,神念控制下,滴滴墨水自动排列组合,落下就是标准一整卷。

除此之外,全文绝对不会有错字,完完全全的符合罗斌脑海内构思的所有内容。

神念化刀,一整卷白纸瞬间四分五裂,变成了一张张大小丝毫不差的书页。

“唉,我就是一个莫得感情的码字机器。”

调侃了一句,罗斌顺手就把他完成的第一本书装订成册。

如果不考虑笔墨纸砚这些东西,都是从系统购买的装饰品,价格比人家手抄一卷都要贵个十几倍,罗斌去搞印刷厂说不定也能发家致富。

第一本书的内容,罗斌可不会写自己是个毛神,那样逼格太低,反而有损他的名声。

他写的是进入这个世界以后,降甘霖,除恶神,出平谷平狼妖的这一段事迹。

这都是事实,就算有人怀疑,费点力气打听一下,也能够获得真相。

罗斌唯一不实的地方,在于对他自己的形象进行了艺术加工,把他自己描写的更加伟岸和英明神武了一些。

一开始罗斌还有些羞涩,但多读几遍之后也就习惯了,而且,这也是对他之前稚嫩的行为一个总结,对他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

书虽然写完了,但说书的地方暂时还不能选在神庙,来这里的基本都已经是罗斌的信徒了,在这里宣扬意义不大。

只要是来到,现在已经正式更名为福的正神庙的原罗神庙地区,自然有的是热情的信徒为罗斌自发的宣扬。

罗斌的打算,是去平城内部宣扬,那里的人口更多,闲的没事的人也更多。

然而,在罗斌正在制作前往平城的计划之前,又有一件突发情况出现。

庙里进来一个熟人,还是一个重伤垂死,也算帮过他几次的熟人,没办法,罗斌总不能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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