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死定了!”马休哈哈一乐,“不知道地国找不到我们的尸体,会不会给记个阵亡?我老爸别以为我是临阵脱逃了就好!”
乐乐愣愣地看着那些快速蔓延的时间虫,忽然若有所思地问郝志:“你说过去无法改变,可是我一直有个问题想要问你,如果你的能力可以改变过去,你会回去救葭葭还是珂珂?”
郝志一愣,这个问题他倒是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可是每一次的结果都不尽相同,葭葭无数次的救过自己,她的死也是为了自己,可以说,她的一生都是在为了保护自己的男人,从来无怨无悔。
而珂珂,又何尝不是呢?
郝志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踌躇了一阵,讪讪地说,幸亏我一次机会也没有,世间万物的存在都有它本身的规律,不是我们个人可以左右得了的,也许上帝不允许人类修改历史是有他的道理的!
过去的事就是过去了,我们要往前看!
“大哥,往前也看不了多远了……”马休幸灾乐祸地指指那些蔓延的黑点,一半的时间残像已经被啃食掉,黑色区域仍在不断的扩展,变大。
“不会的,我们死不了!”乐乐神秘地一笑。
“啊?我们所有的办法都已经试过了,难道你还有什么好办法吗?”
“如果只有你们两个的话,估计是真的死定了,敌人失误就失误在我也在郝志身边!”乐乐吃吃一笑,“只要有我在,郝志就能冲破五维壁垒的!”
郝志听她这么一说,沉思了一下,忽然一拍大腿:“哈哈,我都忘了你的能力了!不过,要短时期内恢复亚当能量团全部的威力,你的金血能做到吗?”
“应该没有问题的!”乐乐说着抽出自己的蓥钢战刀来,“你们的能力都在提升,而我的能力,也比过去强了很多!
你可要知道,你们都在休息,我的能力在七十年间从未停止过增强!
吕方为了帮地国的富人们获取永远的青春,把我麻醉之后植入取血机器,我身上的血液几乎每隔十天就要被抽干一次,而为了保证我身体不死,我的能力就要努力不断的修复再修复,它永不疲倦地工作着,应付着重复了上百万次的伤害,七十年,我虽然丧失意识,但是我的能力却一天也没有休息过!”
“我的天,那你的能力得强化成什么样?”郝志不禁想起以前听强兽说过,异能者的能力是随着时间在不断增强的,每十年跨越一个质的飞跃……
如果这么说来,乐乐的能力至少在七阶以上?
天!当年的雷神也不过就是四阶能力者而已!
“我能感觉到我的无敌金血已经达到了一个连我自己都无法捉摸的阶段,来,给你试试!”乐乐骄傲地把手腕搭在蓥钢战刀上,忽然轻轻一划,呲啦一下,手腕上就出现了一道口子,一团浓稠的鲜血缓慢地滴答了出来!
郝志看着乐乐的无敌金血,发现它的确已经很不一样了,正常人的鲜血都是稀薄的液体,而乐乐的金血竟然浓稠到几乎滴不出来,像粘稠的凝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