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有人说过,喜欢小动物并能温柔对待它们的人,一定会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其实不用说的,他想,林郡本来就是极好极好的人。
极好极好!
从浴室出来时,狗子们大概闹累了,正安静地趴在林郡脚边。
林郡则在握着手机认真看东西。
听到动静,他抬起头来,目光像细密的网,将他整个儿笼得严严实实。
傅久九的头发湿着,笼向脑后,一张小脸完全露了出来,白里透粉。
眼睫也是湿的,眸子像一汪泉,清澈柔和。
他的睡衣穿得严实,腰带系得很紧,一截细腰深深地凹了进去。
整个人仿佛都透着一股子水嫩的味道,连脚趾都是粉色。
对上他的目光,他便极克制地对他笑了笑,很清纯。
林郡心里蓦地热了起来,他把东西放下:“来,我帮你吹。”
“我自己可以。”傅久九拿风筒的手往后撤了撤。
林郡弯下腰,不由分说握住他的手腕,另一只手将风筒从他手里抽出来:“每次你都想让我帮你的。”
暖风吹在发顶,不远不近,林郡的手指则干燥温暖,摩擦过他发根的力度不轻不重,极舒服。
傅久九微微垂头,露出一截细白的脖颈来。
那截脖颈被热水蒸的泛着粉,像一截鲜嫩的藕。
“我哥,”林郡喉结滚动了下,盯着他露在外面的那一点皮肤:“前一阵子听说你工作了,高兴得不得了。”
“我以前总闲着,是不是很招人嫌?”傅久九闻言问道。
“没有人嫌你,”林郡说:“就算被人嫌也没关系,我不嫌就好了,你又不用对别人负责。”
这样的话让傅久九的心脏发酸发软,他忍不住抬起头来看他。
这个角度下他的眼睛尤其大,水灵灵的。
林郡的手指顿了顿,与他对视了片刻,又忍不住笑了笑,傅久九便又垂下头去。
风筒的嗡嗡声停住了,林郡的长指插在他发中,从上到下地顺了顺:“你要留长发吗?”
“不是啊,”傅久九说:“太忙了没时间剪。”
林郡便说:“没关系,你留长发应该会很好看。”
又补充道:“但是不要把脸遮住,看不清你的脸我会有点焦虑。”
他说着又把傅久九两边的碎发抿到耳后才退开。
傅久九家里有林郡以前留下的睡衣,洗具。
趁林郡去洗澡的空档里,他把客房的床品都换了新的,弄得柔软而舒适。
林郡是个少爷,从小锦衣玉食的长大,家里也是佣人阿姨成群结队地照顾着。
他有些方面很擅长,有些方面却近乎一片空白,傅久九尽量不委屈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