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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公公很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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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于威。

唯畏法者,畏法之威者,方不犯法。

所谓严刑峻法之恶名,全然来自于犯法身,而非守法者。律令对恶者、对宵小辈越严,则于守法者便是最大的公道。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无关年龄大小。

魏公公认为,越是年少者杀人,越当严惩之,因为此辈心中已开满恶之花,无法救赎。任何试图挽救少年杀人犯者,都无异于与虎谋皮。任何试图对此辈的宽容,都是对天理的违背,对社会的不公。

“今日宽恕一人,明日便能宽恕二人、三人,此绝非律令之人道,也绝非律令之温情,而是对我大明律令的推翻、不敬,如千里蚁穴般,长此下去,我朝律令便沦为极少数人玩弄的把戏。如那少年行恶者,一纵再纵,岂不是叫我皇明律令反倒成了他们行凶的护身符么?咱家管不了外面的事,咱家只知道在咱家的治下,这种颠倒黑白的判令绝不能发生,否则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咱们的百姓畏惧那些少年为恶者,那些无辜的死者家属连讨个公道的机会都没有!”

魏公公又对镇守衙门、海事衙门上下官吏说道:“将心比心,若尔等有子女、亲属遭那少年为恶者杀害,尔等难道就真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逍遥法外,任他们在外面继续胡作非为么?”

“是,也许你们会说你们是官咧,当官的子女、亲属哪能遇上这种事?可你们有想过咧,你们是官,你们的子女、亲属也会是官么?君子之泽,不过五世而斩,若尔等不严于律令,那赵平安的悲剧便有可能发生在你们的后代身上。”

魏公公语重心长,虽然两大衙门的主要官员都是太监,但是太监也有后人啊。他们有侄儿,有侄孙,有养子继子,咱大明朝可不曾不许太监娶妻,更不曾不许太监有后。开国两百余年来,这当太监的立了功,哪个不是和那正常人一般荫妻庇子的。

所以,现在执法严,不但但是为百姓,更是为这些执法者自身。

天道好轮回呐。

“朝堂诸公有什么公断,与咱有何关系?皇爷那里,咱家自会分说,你们只要明白一点便行,那便是永远听咱的话,咱叫你们怎么做,你们就怎么做!”

在魏公公的力主之下,陆小宝、郑成儿等五名少年行凶杀人者被处以斩刑,凶犯各家父母依令罚没家产,投充皇军以服苦役。

此案在特区引起了极大轰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凡有子为恶者无不寒颤,社会风气为之一改。

但此案同样引发了大理寺、都察院、刑部的非议,不过这是后话了。有关此案详情以及自己为何要如此重判的原因,魏公公已然修书一封八百里加急递进宫中。

当然,常例,公公每次给皇爷递信、递条子、递奏疏密揭什么的,都必备个万儿八千孝敬。

再穷不能穷皇爷,再苦不能苦贵妃。

公公相信,只要自己始终坚持这两点,那就算天塌下来也不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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