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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终身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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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管男女,只要年满三十岁还未结婚,就会面临联邦政府给予官配的处境,即由联邦政府的相关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相貌、家境、学历、性格喜好等诸多因素,由官方强行指定婚配对象。

这一法律可以说在联邦建立之初就已经执行,而且这只是年龄上限,联邦各州,以及州辖下的地方政府,均可以在这一法律所规定的上限内颁布符合本州本地区的相应补充法规。像明州,就将这四个阶段的后两个,改为了男满二十四、女满二十还未婚,就要组织相亲;男满二十六、女满二十四还未婚,就要进行官配。

这一做法,自然是引发很多人的不满,但是却被联邦和各州的各级政府极其强硬地执行了下来。这是为了保证能够联邦有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加入,为了保证人口不断地快速增长,以确保联邦能够有足够的劳动力和士兵而不得已做出的决定。

林志宇略有尴尬地道:“娘,我连十八岁都不到,说这个是不是有些早了?”现在的他,哪里有什么闲情逸致去谈情说爱,尽快地改变家里的财务状况,一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才是首要事务。而且,他现在对如何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更感兴趣。

“哪里还早啊,青云都里像你这样大的男孩子当爹的都大有人在。何况娘也不是要你立即结婚,你就没有个看得上眼的女同学女同伴,大家先交往着也成。”林母一边给他量体一边轻笑道。儿子长大了有出息了,她这个当娘的自然是格外的高兴,肩膀上的压力也觉得小了很多,身心都感到愉悦。

正所谓饱暖思……那个香烟,不对,是饱暖思香火,为了林家这一支的香火不断,给儿子找媳妇这事也必须要提上日程了。

林母不由得有些黯然神伤,要是自己的夫君还在,恐怕志宇如今都已经有了孩子,自己也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了。即便是没有结婚,肯定也早已已经定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连个可选择的对象都没有。她很担心,在这青云都里,还有没有适合儿子的同龄少女。

虽然说,青云都人口向来是男少女多,但是在二十岁以下,这一比例却相差不大。只是与林志宇同龄的女孩子,即便是没有结婚,大多恐怕也都已经订婚了。再过个两三年,她们也许都会当妈了。当然了,林志宇要是愿意娶个比自已年纪大的寡妇,那选择余地就大多了,但是林母又怎么舍得这样委屈自家的独子。所以,这件事必须要立即着手去做。

林志宇神色也不由为之一黯,上学时倒也有一些女同学对他表示出了好感——早恋这东西在明州不是事,只要不妨碍学习、不惹得班里天怒人怨,不过份闹出小人来,一般学校和老师也是睁一眼闭一眼。将女同学发展成为老婆,这在联邦五个州里,都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了。

只是当这些女同学对他家的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十之八九都会放弃与他进一步发展关系,余下的那十之一二……提起来,林志宇怕自己晚上会做噩梦。虽然家境不好,但是他也不是饥不择食!

“唉……”林母会意地轻叹了一声,眼角又湿润了。这也不能怪人家女儿嫌贫爱富,实在是自己家那段岁月里,实在是太贫穷了,女孩子嫁人,谁不是希望到了夫家,哪怕是当时要过苦日子,也希望日后能够过上有盼头的生活,而不是一辈子都这样穷苦下去。若不是志宇突然一下子受到陈氏狩猎堂的重用,又拿回来了这么多的钱,就是自己也不敢起给他娶妻的念头。

“娘,您就别担心了,这事我保证一定会上心的。”林志宇连声应道,林母心思重,他担心这件事日后会成母亲的一块难去的心病。

林母强笑着抹去了眼角的泪水道:“志宇啊,你也长大了,能够撑起这个家了,娘也不想勉强你娶个自己不满意的妻子。不过,青云都里与你适龄的女孩子终究是有限的,你要把握好。而且,明州法律留给你的时间也不多了,你也不想官配吧?”

林志宇连连点头,这世道,不分男女,没有人喜欢盲婚哑配的,除非是渣滓,实在没人要的。

“所以才要尽早打算啊,不然你就只能到和怜儿一样大的女孩子里选择你的新娘了。”林母怜爱地伸出手,林志宇配合地低下了头来,让她伸手揉了揉。

“对了,娘,这些钱您收起来。”林志宇拿出来一叠钞票放到了桌上道。

林母拿起来点了点,越点越是吃惊,上一次儿子拿回来十二金元,就令她大吃一惊,这一次林志宇拿出来的更多,足有二十五金元!

“怎么这么多?”林母诧异地问道,在青云都里生活了这么多年,耳濡目染也使得她对新手出任务所能够得到的报酬有个大致的认识。像林志宇这样走出校门没多久的菜鸟,出一次任务能够拿个二三金元就不算少了!

二十五金元,很多进新克拉玛干沙漠讨生活多年的老人,出一次任务恐怕也就能挣这些。要知道,他们可是要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腹地,那里的物产虽然更珍贵,但是风险也更大,一次失误就可能导致全队覆灭。

林志宇笑道:“娘,我这一次出任务,可是副领队,薪酬自然要高一些的。而且这一次,我又猎杀了一条葵青沙蚺,我们的收获也令堂里很满意,拿到的薪水自然要高一些的。”

雷三虎给的那二十五金元,他和冯得禄全部上交给堂里,也将事情完整地汇报给了陈兴安,陈兴安不但没有斥责他们,反而两人各给了十金元。冯得禄又塞给了他五金元,说什么自己无功不受禄。

其实这一次他总共得到了二十七金元五十四银元,那两金元五十四银元他自己收了起来。毕竟他如今已经走上了社会,手头也要有一些属于自己的资金,总不能同事之间的交际还得向家里要钱吧。

林母看了看儿子,又看了看手中的钱,自从林家搬到了南城后,她手里的现金就一直少得可怜,不要说二十五金元了,就是十五金元,都不知道有没有。

“好吧,娘给你收着,娶媳妇时用。”林母拿出两金元来递给林志宇道,“你现在也工作了,手头多少留一些自已花用,和同事们搞好关系。”以前林志宇只是个新入行的菜鸟,现在却是副领队了,难免会有一些交际应酬的时候。

“这钱您也别全存着,怜儿正在长身体,我打算习武也得保证营养,您也需要补补身子,咱家的伙食也得改善改善。”林志宇将钱推了回去道,“我这里留了两金元,足够我开销到下次出任务了。”

林母抹着欣喜的眼泪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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