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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旧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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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得禄缓缓地点了点头,秦凤山说得有道理,林家如今就这么一根苗了,又是到新克拉玛干沙漠提着脑袋讨生活,肯定是希望他能够尽早结婚生子,传续林家的香火,要他们再等秦家小五四五年,林母肯定是不愿意的。将心比心,换他们处于林母的位置上,他们肯定也会这样选择的。

“那真是可惜了!”冯得禄叹息道,越了解林志宇,他就越觉得林志宇的潜力惊人,就越想将他和自家绑到一起。

秦凤山看出来他的心思,坐正了身子,正色道:“冯得禄!”

“啊?”听秦凤山这样郑重其事地叫自己名字,冯得禄不由得为之一怔,睁大眼看向秦凤山。

秦凤山压低了声音,却是极其郑重地对他道:“我说,老冯你可别想过多插手志宇的私事,那样做只会引起他人的厌烦的。”

冯得禄愣了一下,心中一凛,秦凤山说的对,自己的想法确实是有些过线了,没有人喜欢自己的私事被他人过多的干涉,而且越是有本事有能力的人,越是如此!

很快,林志宇就将几碟下酒菜端上了桌,秦凤山提起偌大的酒坛,给大家面前的海碗斟满酒,林志宇注意到,这一过程中竟然是滴酒不漏。

秦凤山随手将酒坛放到了自己的足边,端起碗来爽朗地大笑道:“不是什么好酒,勉强能入口,还请两位海涵,这里秦某先干为敬!”说完话,一仰脖,片刻间已将一海碗酒喝了个干净。

林志宇看着面前的海碗,面露难色,家中贫困,自然是不可能将有限的钱花在酒上,他也是走出学校,进入陈氏狩猎堂后,才有机会喝酒。总共也没喝几回,倒是没有喝醉过,但是也从来没有拿着海碗喝酒的经历。

秦凤山将海碗撂在了桌上,大笑道:“痛快!”说着又提起了酒坛,给自己满上。

冯得禄也端起了碗,对林志宇道:“你随意,不用管他。老秦他是酒缸一个,咱们犯不上和他拼酒。”

林志宇这才暗暗地长出一口气,他虽然对酒颇有兴趣,但是绝对不想醉酒。

秦凤山夹了一筷子菜,丢进了嘴里嚼了两口,动容地看向了林志宇道:“小林,你这厨艺不赖啊,君怡她娘做了一辈子饭,也就是这个水平。老冯,你尝尝小林的手艺。”

冯得禄放下了手中的海碗,有些不相信地道:“老秦,真的假的?这小子还有这一手?”秦凤山妻子的厨艺在他们这圈人里可是有名的,要说和酒楼里的那些职业大厨相比起来,肯定还是有差距,但是说到家常菜这一块,那可是公认的好厨艺!

“你尝尝不就知道了!”秦凤山翻了个白眼道,心说老子得多傻,才会在这种分分钟被拆穿的事情上骗你?

冯得禄话出口就知道自己做了件白痴事,讪笑了两声,吃了两口菜后也不禁一挑拇指道:“嗯,确实有嫂子七八分水准了。”

“献丑了!”林志宇也长出了一口气道,“秦伯伯你们满意就好。”林家搬到南城后,自然也就请不起仆人了,林母又得赚钱养家,一天下来回到家里常常是累得手指头都不想抬的,所以很多家务林志宇就主动地承担了下来,包括做饭。

家里穷,没有什么丰富的食材,又希望家人能够吃得开心,自然就要在厨艺上多动脑筋,这些年下来,林志宇自然也就锻练出来了。不过,他也没自大到认为自己的厨艺有多么出色,毕竟他所能够掌握的食材也就那么多种,换点青云都里价钱稍贵的食材来,他就不知道应当如何烹饪了。

“来,咱们为小林这手好厨艺干一碗!”秦凤山端起碗来大笑道,原本都打算拿生花生米就酒了,没想到居然还有这样的神转折,这心情自然是大爽。

待到秦凤山的妻子回来时,石桌上已经是盘碗狼藉,石桌旁放着两个空空的酒坛子,秦凤山和冯得禄已经醉得认不出对方来,嘴里嘟囔着谁也听不懂的话,倒是坐在一旁的林志宇,只是脸上微红,略有酒意,神智却很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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