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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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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怪不得,公司招聘时写着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看来这待遇还真有竞争力。”

“这个可不是待遇哦!这叫做灰色收入,以后你会懂的,现在暂时你就别想这些先,以后熟悉了,你懂的,但做什么别过分了,枪打出头鸟。”

“我知道,所以说啊,这个世界很复杂,任何事物都要辩证的看,不能一概而论,哪怕是贪官,也不一定就是坏人。

就好比我们做业务,你说每个业务员,都有那么规矩,手上的费用每一分都用在客户那里,没有一分进自己口袋,打死我都不信,

这样打个比方吧,比如两个业务员,同样拿30000块钱费用,甲能力强,用了20000块就做了10000箱的销量了,剩余那10000块装进了自己口袋,而乙能力差,30000块费用全部花光,但只做了7000件销量。从对公司的贡献来说,甲对公司的贡献更大,但是甲做的事情却已经涉嫌违法贪污,如果数额不大可能公司发现只是被炒,如果数额大坐牢都会有份。”

“阿湖,你看事情是有自己的见解,但还是有另外一面没看到,一个业务员,如果习惯了把公司的市场费用,销售费用装自己口袋,哪怕他销量很好,对公司的体制,机制伤害也是巨大的,打比方乙他做7000件也同样可以贪啊!我只做5000件,把2000件的费用贪了,大不了就是超费用,或者目标不达标嘛!这种事对公司的制度腐蚀像蚁穴对大坝的腐蚀一样,好恐怖的,大到国家政党,小到很多公司,垮台都是因为内部蛀虫太多了,鲁迅的《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你知道了,叫做“奴才式的破坏”

“你说的确实是这个道理,不过呢,我还是说说我的看法:太史公说的:“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

我们不说业务,这个是小事,在古代来说,我们这个行业,不过是“贩夫走卒”,想多赚几个碎银子,人之常情。

举个大点的例子,你知道戚继光吧,抗倭英雄,明嘉庆年间的倭寇骚扰沿海,屠戮百姓。是戚继光训练出了戚家军,抗击倭寇,保家卫国。后来又北镇蒙古,使鞑靼不敢南犯。

但是如果光用“贪”或者“不贪”来说一个官员的好坏。据很多史料,戚继光绝对不是个清官。

戚家军为什么打仗那么厉害,特别是对倭寇,除了戚家军训练有素,戚继光指挥得法之外,还有一条就是戚家军的武器非常精良,装备非常好。而戚家军的普通士兵待遇,中下层军官的待遇也非常好。就算受伤,死了。抚恤金也非常高!

道理很简单,你要人家那些中下层的官兵们卖命,保家卫国的大道理固然要讲,但是人家生活上的小道理也要讲。每个士兵都会有自己的家人,子女。人家受伤了,残疾了,死了,一家人怎么办。那肯定要让人家没有后顾之忧,才能给你安心卖命,打仗才勇猛。忠君爱国这种大道理,消费的人并不多。但是肯为钱卖命的人,多到不计其数。

还有就是精良的装备,也是需要钱的呀,没钱哪来的强弓劲弩?哪来的骏马快刀?

如果光靠朝廷那点军费,士兵饭都吃不饱,打个屁仗。据说戚继光是相当的会搞钱,用今天的话说是相当会来事,情商非常之高。所以他的戚家军拥有当时最好的待遇,最好的装备,最好的训练。

如果你是皇帝,你是愿意要一个道德操守很好,但只会空谈忠君爱国的大道理,对于平定倭寇叛乱,安抚百姓没一点用的清官?还是愿意用一个像戚继光这样,有济世安邦之才,却长袖善舞,非常会搞钱的干吏?

所以我认为,什么东西都要辩证地看,哪怕是打擦边球搞钱,只要不是为了自己享受,为了一己私欲,而是为国为民,或者是为国家集体利益,就没什么可责备的!甚至是高尚的,值得学习的。”

“看来你对历史也相当有研究哦!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做大事的人,肯定是这样!曾国藩的御人之道也是这样啊。

当年曾国藩训练湘军,以道义号召众人与他一起抵挡太平军,他认为有道义就足够了,就能感召别人,“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但是他慢慢发现最初投奔他的人都去了胡林翼那里,于是就问幕僚赵烈文:“众皆出我下,奈何尽归胡公?”

赵烈文回答:“人皆有私,不能官,不得财,不走何待?”

曾国藩又问:“当如何?”赵烈文回答:“集众人之私者,可成一人之公!

利可共,而不可独!严格的道德操守只能要求自己,不能用来要求别人。

不过说这些都是天马行空的空谈而已!坐而论道而已,跟我们的现实工作没丝毫关系的,在工作中乱搞钱是会被“杀”掉的噢!”

“这点你放心,哪怕我在市场上搞到钱,也一定用在市场上。我这个人没那么贪的,该是我拿的我固然会拿,不该是我要的我不会要。再说了,我们一个小业务,能有多大权限,又能搞几个钱?瞎讨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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