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十年如未死,卷土定重来。”
“老子选择的路,就是跪着也要走完。”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
幽幽暗暗的清河古道,往至尊商会居地过去时,宁烨叫叫嚷嚷,什么乱七八糟的话都在狂飙,同时装出一个慷慨赴义的硬汉形象。
可惜,这一切在血玫瑰眼里,纯属是自恋装逼。
“你这人,为什么要没皮没脸的?正经点做人不好?”血玫瑰嫌弃道。
“面子多少钱一斤?随心所欲不好?”宁烨反问。
“你就这样光明正大杀过去,一一对三十,零胜算,你是纯属要狗带的节奏,听我一句劝,留条命下来……”血玫瑰劝阻。
此时,已经到达凹陷山谷口。
四周静悄悄的,夜色黯然,十分宁静,唯有几束光线在高处映衬。
“待会场景会无比血腥,无比残忍,你一个老处女还是留在这吧!”宁烨飞速冲入。
血玫瑰跺脚,心里狂骂,你是老处女,你全家都是。
几栋楼房内,空无一人,不过在房子后边的空地,却听到了不少微弱哀民声,绕后一看,眼前的景象让宁烨笑了,原本一个个目中无人,心比天高的总是高手,此刻如病鸡死狗一般挣扎着,没有一个能站直起身,他们的动作也十分滑稽,四肢僵硬,脊背都无法弯曲,如冰冻过的咸鱼挣扎着,让人忍俊不禁。
“我研制的药粉,还是很成功的嘛!”宁烨自豪道。
为了对付通过注射药剂提升实力的“半成品”宗师高手,宁烨可是忙活了很长一段时间,昨天一到此地,宁烨就开始暗中准备了,所经过的地方,必会留下一些药粉。
“臭小子,你太高看自己了!”老宗师忽然出来,原本红脸白须,精神矍铄的老宗师,此时一副疲惫不堪的神态,身上血迹斑斑,衣衫破烂,肩头还有数不清楚的伤痕,简直是一个刚从坟里爬出来的老鬼形象。
宁烨有点被吓到,“你们三位,跑路还不会吗?”
老宗师板着脸,“小子,你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如果让你被一群饿狼追杀,我看你还有没有心情在这调侃,我受伤还是轻的,另外两位,没了战斗力。”
“不对劲啊!”
“他们的身体,怎么逐渐趋于常态?”
“老头,他们之前展现出的战斗力,是不是一直在衰减?”
……
宁烨皱着眉,冥冥中,心头涌起一种很不好的预感,这是对危险的直觉。
老宗师没有思考就道,“每隔一段时间,他们的速度会变慢,轰出的劲力,也会衰减,这不是你研制出那种特殊药粉的效果?”
宁烨摇头,“药粉是有用,可是,并不会减弱力量,即便肢体僵硬化,他们暴怒一击,还是无比可怕。”
老宗师也眉头紧锁,“难不成,是他们自己的原因?”
宁烨眸子一瞪,“不好,我们要立即离开!”
老宗师觉得宁烨小题大做了,“这一批至尊商会的力量,尽数在这,有什么可慌张的?”
宁烨,“老头,听我的,赶紧带着那两位离开。”
随后。
宁烨快速往外奔跑,没有开车,因为路过几辆车子旁边时,闻到了很浓烈的硝酸气味,老宗师半信半疑,也往一侧方向奔走,“小子,那些家伙不理了?按你的做事准则,不是趁其病要其命吗?”
宁烨,“自己的命都保不住了,要个屁。”
他们刚冲出这片区域,身后,顿时火光冲天,恐怖爆炸声惊起,一朵又一朵黑红色蘑菇云升上空中,可怕至极的气浪,横扫八方。
更可怕的是,地面在开裂,火焰在戏虐,疯狂往外席卷。
清河古道亦在遭受毁灭。
“阎大老板,你真是个疯子啊!”能做出如此疯狂举动的,宁烨想不出第二个人。
往外奔跑时,宁烨幸运拖到一块汽车帆布,附近一片山峦都在爆炸,乱石穿空,黑烟滚滚,亮如白昼的火光席卷每一寸区域,避无可避,任何的植物生物,都被焚烧化为灰烬,宁烨一把搂住还在失魂落魄状态的血玫瑰,纵身一跃,两人从近千米高的古道跳下悬崖,没有其他设备,只有一张帆布充当降落伞。
“怎么回事?”呼啸的热浪中,血玫瑰稍稍回神。
“有人疯了!”宁烨死死捉住帆布绳索,下坠的速度过快,耳膜鼓荡,他只能强行开启“血劲变”,力量飙升三倍,这才勉强维持空中平衡。
好在的是,底下是一个深潭,两人没有粉身碎骨。
坠入水中,宁烨抱起被水浪撞击得昏迷过去的血玫瑰,上岸,快速远离,因为高空上,此时有无数乱石在坠下,肆意砸落。
一路往水流上游奔跑,直到筋疲力尽,宁烨才停下脚步。
两人紧紧拥抱着,躺在一块露出水面的宽大磐石上,身体下,有水流在涓涓流淌着,过去很久,血玫瑰迷迷糊糊醒了,“我,活下来了吗?软饭男,多谢了!”血玫瑰忍不住在宁烨额头亲吻一口。
又半个小时后,宁烨才起身,他们在河流旁的空地上,身前有一堆篝火。
“我怎么感觉,好冷啊!”宁烨抖抖索索,发现自己身上光不溜秋的,就穿着一条单薄内裤。
此时,打猎的血玫瑰回来了,宁烨双手抱肩,蜷缩在那,“玫瑰大姐,你,你太无耻了,居然趁人之危,说吧,你是不是趁我昏迷,把我给jian污了?”
去你的!
血玫瑰汗颜,“拜托,想法干净点,我没你这种赘婿软饭男那么污。”
宁烨嚎啕,“我的身子啊,我的清白啊,我的处男之身啊!”
血玫瑰差点一口老血喷出,“软饭男,适可而止,你觉得自己还是处男?”
宁烨很认真,“我觉得,是。”
血玫瑰,“是你个大头鬼,充其量,你就是个年久失修的软男,有点用,但经常需要维修,用起来也不够硬。”
宁烨,“谁说我不够硬?”
血玫瑰,“我说的,你刚才裤裆帐篷支起来了,半挺半歪,话说你的命根子不会长歪了吧?别紧张,我认识个男科医生,动点小手术,或许可以拨歪反正。”
轮到宁烨想喷老血了,“大姐,你这么污,家里人知道吗?”
穿上衣服,烤了山鸡,宁烨便提议启程离开,返回东海市。
血玫瑰有点磨磨蹭蹭,她现在的情况特殊,在至尊商会高层眼中,她可能被宁烨杀害了,也可能倒戈,投靠宁烨当了叛徒,前者还好,如果是后者,等她回到东海市,将会是无穷无尽的追杀。
叛徒二字,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承受不可想象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