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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凛无聊地转着笔。

倒是可以写友美和,但那相处的时光也很短暂,也没什么太深刻的记忆,大部分的时间里他还是一个人,孤独地往前走,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十六岁之前和小舅舅住过一段时间,结果两个人都不会做饭,孙应堂烧菜时把厨房给炸了,再也不敢做饭,之后他俩点外卖,然后一直吃到吐。

在十七岁的十月份炎热秋日之前,他人生的前面没有任何希望,人生的后面也没有什么人等他。

黑暗,死寂,没有尽头。

想到这,祁凛的指节轻轻动了动。

笔尖在空白卷面上划过轻轻的痕迹。

——但是,后来变得不一样了。

——是发生在这个秋天的事。

飞快转动着手里笔的时候,旁边的少女抬起指尖,轻轻拨弄了一下鬓边的发。

他见状眼睫轻动,略微抬起眸子,看了看她,又看了看自己面前的作文纸。

祁凛蓦然想到了一个人,似乎很可以写。

——眼前的少女。

作者有话说:

作文题取自网络

第109章 晋江文学城正版首发

从隔壁帝都的学校转学过来的女孩, 是同桌,同学,在在一个小区住的邻居, 时不时凶巴巴的怪脾气的美少女,也是他……很喜欢的人。

平生第一次喜欢的少女。

为此,我打破了很多原则,也尝试了很多不同的新事物。

他忽然有了想法,沉吟一会,提笔这么写道:

我平生大概没见过什么“光”,从小到大获得的冷眼不少,鄙夷不少,欺侮不少,一路走来,浑浑噩噩,无人扶持,不知所属,唯有拳头够硬, 性子够野,眼神够狠, 因为不反抗就会被吞噬, 不同化就会成为弱者,不自己站起来会像垃圾一样被人一次次丢弃, 我受够了这些无止尽的耻辱,于是我站起来,把自己活成了一个没人爱的怪物, 谁若敢来欺负我, 我必揍到他跪地求饶。

——于是没人再敢欺负我, 我如愿成了镇子上人人敬而远之的疯子,没人敢来找我,我成了孤家寡人,身边没什么朋友,镇子上的大多数人都怕我,视我如洪水猛兽,可是我自卑又堕落,阴郁又悲伤,大多数时间郁郁不乐,我常常思考每天像这样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又会在哪天真正迎来死亡。

我自己找不到答案,也没人会来主动告诉我。

香烟盒和啤酒瓶是常客,堆满了我客厅的茶几。

我用彻夜的游戏音效和漫无目的的宿醉消耗我所剩无几的浪荡青春。

一个人住的房子每到半夜就静的可怕,水龙头滴水的声音听了好几年,习以为常又冰冷透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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