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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就成了个闷葫芦。

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

是个人看着都觉得憋气,于是原身心中正义感爆棚,牛逼哄哄地把宋砚招为手下的小弟,说以后都罩着他。

说是小弟,其实就是当跟班,原身走到哪里,宋砚就跟到哪里。

那群小孩也只能勉为其难地把宋砚当他们小团体里的一份子。

玩游戏时,原身当长官,宋砚当副官;原身当将军,宋砚就当军师;哪怕原身当老鹰捉小鸡里的老鹰,宋砚都一定得当那只母鸡……

呃……

这种半折磨半保护的相处下,宋砚和原身朝夕相处十年,直到病完全好起来,才搬出林家。

“哥?”

小心翼翼的呼唤让林历添霎时从回忆中抽身,双眼重新聚焦,“怎么了?”

宋砚曲指抵住小碗,推到林历添面前,下巴微微仰着,像只讨赏的猫,“吃完了。”

小碗见底,连一滴汤都没留。

“这么饿?”林历添失笑,端起碗走进厨房洗干净,宋砚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晚上没吃饭?”

“嗯。”

将东西都收拾好后,随手抽了一张纸巾将手上的水擦干,转过头,发现宋砚还眼巴巴跟在后面看着,“还饿?”

小哑巴平时话太少,想知道他想要什么总得主动去问,哪怕有时候问了还不一定答。

也就林历添有这个特权,能拥有宋砚的有问必答。

怎么办,这□□好像有点好嗑啊……

“嗯!”宋砚见他领会到自己的意思,双眼被点亮,熠熠生辉。

今晚在邻市开会时,合作方迟到导致会议拖延,为了赶飞机宋砚连饭都没时间吃。

林历添:“没东西吃了。”

“还有面。”宋砚伸出素净泛粉的指尖,指向冰箱旁边的柜子。

眼睛更亮了。

林历添突然想要捉弄他一下,倚向流理台,抱臂看向他,“使唤我呢?”

他长得贵气精致,眸色是浅浅的棕,微仰着头俯视人时总让人不由得自惭形秽,心生屈服。

哪怕认识数年,宋砚依旧会被这副模样冲击得心神巨颤,伸出的手指也猛地缩回去,拇指和食指还用力搓了搓,“没……”

一点底气都没有。

林哥这才第一天住进来,都给他带了宵夜了,他还让林哥煮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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