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赵露提供的消息,他们之前的尸体是从农村买进来的,把器官放在暗网上贩卖后,身下的肉身无法处理,因为无论如何都会有痕迹,只能将它卖入烧烤店做成食物“销毁”掉。而刘大牛,就成了这起案子的凶手亦是受害者,冉立更是帮凶。
他们以暗网作为平台,黑进了公安内网。蓉蓉眼球是分尸后被挖掉的,李奕在蓉蓉被分尸后,到现场挖掉了蓉蓉的双眼,之后又将视频篡改,不留痕迹。
“南山女尸”一案,亦是如此。
根据李奕口述,他喜欢刺激,喜欢让人用眼睛盯着自己,而只有死人的眼睛,才能死死地盯着他、注视着他。
这些话不知是否属实,杀人动机也十分荒唐。
勾正手指里的DNA验出来,与李奕的相匹配,所有的证据也都指向涉案人员。
依照刑法典第232条规定,李奕、刘大牛、冉立,因犯故意杀人罪,除以死刑。
依照刑法典310条规定,赵露,因犯窝藏、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依照刑法典235条规定,冉诚实,葛梅梅,因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此为公诉罪。
暗网侵入公安内网的人并未抓获,此案以失败告终。
暗无天日的黑暗里,总会有光明。
那些在为我们负重前行的英雄们,就是那缕黑暗里的光亮,不惧严寒、不惧酷暑,一直在我们身边。
这两个案子算是结了,何遇遇忽然想到什么。
她翻到之前宋如歌给她发短信的那个号码。
存到了通讯簿里。
名字是——见义勇为的女侠。
而宋如歌那边可谓是热火朝天。
七八个热搜直接填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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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如歌滑到#宋如歌攻气十足#这条热门时,点进去一看。
那正是她和何遇遇在南山公寓被偷拍的照片,她穿着旗袍靠在警车上,手搭着何遇遇的肩膀,凑到她耳边说话。
下边一众网友评论。
@吃草不吃根:啊啊啊啊,宋如歌我可以!
@我舔上鼻子:旁边的警察是谁!也太好看了吧!
@宋哥哥的情妹妹:哥欠你不要挨那女人那么近!她……咦?还有点好看?
@哥欠的腿部挂件:楼上爬墙了?
@宋哥哥的情妹妹:宁别胡说,这个女警察真的还蛮可以的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