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先生。”孩子有些沮丧。
“我也没指望你们能够这么快能找到他,不过你们必须继续找下去,直到找到为止,这是你们的报酬。”他给每人发了一个先令。
孩子们一哄而散,街上立刻传来他们的尖叫和欢呼声。面对诺拉华生以及郝德森太太异样的眼神,福尔摩斯清了清嗓子,解释道,“一群这样的小混混比警察还有用,一个个都非常机灵,而且哪儿都能去。”
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了顿,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神色,“真是说谁谁就到。”
话音刚落,楼下铃声大作,没多久金发侦探就大步走了上来,兴奋道,“嘿,老兄,祝贺我吧,这个案子我已经查的水落石出啦!”
福尔摩斯不置可否,语气平平无奇,“这么说你们已经找到了可靠的线索?”
格莱森对于诺拉在这里表现出了十分的惊讶,不过他现在正在兴头上,无暇分神关注她,“是的,我们都已经将凶手关进牢房啦。”
“谁?”
“阿瑟夏庞蒂埃,皇家海军的一个中尉。”格莱森非常得意。
令人惊讶的是,福尔摩斯反倒松了一口气,他坐在沙发上,微微一笑。
“也许您乐意说出破案的经过?”
格莱森接过福尔摩斯递过的雪茄,乐不可支地在大腿上猛地一拍,“那个傻瓜雷斯垂德自以为聪明,一心揪住德雷伯的秘书斯坦格森不放,想不到那个人压根就是清白的。我敢肯定这会儿他已经把他抓起来了。”
诺拉和华生对视一眼,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福尔摩斯则感兴趣似的伸直了腰,意味深长,“哦?那您是怎么发现线索的呢?”
格莱森故作神秘地嗯了一声,瞥向诺拉,“您确定会让这件事保密吗,旁人是决不能知道的。”
诺拉微不可察地撇了撇嘴,福尔摩斯注意到她的小动作,忽然轻轻笑了一声,一本正经,“当然,格莱森,没有比这屋子里更能保密的人。”
“那好吧。”显然他并不能掩盖自己过于兴奋的情绪,少见地没有纠结诺拉的性别,而是极快地说道,“我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们——您还记得死者身边的一顶帽子吗?”
“当然。”福尔摩斯极给面子地回答,“是在恩德伍德父子的店里买的,坎伯维尔街129号。”
格莱森愣了一瞬,“看来您也注意到了,您去那儿了?”
“没有。”
他松了一口气,继而教训似的说道,“一个人不该忽视任何机会,即使它看起来微不足道。”
“对于才智出众的人而言,不存在微不足道的事情。”福尔摩斯微笑。
格莱森自动忽视他这句话,“我去了恩德伍德的店里,问店主是否卖过这个尺码式样的帽子,他很快告诉我这顶帽子属于德雷伯,住在托凯街夏庞蒂埃寄宿公寓,地址就这样搞到啦。”
“干得漂亮。”福尔摩斯煞有介事。
“接着我就去拜访了夏庞蒂埃太太,发现她脸色苍白,忧心忡忡,她女儿也在房间里——非常漂亮,不过眼圈发红,讲话时直哆嗦。”格莱森露出一个洋洋得意的笑容,“这些都逃不过我的眼睛,我和他们提到斯坦格森和德雷伯,很快就发现她们有事情瞒着我,没多久我就问出了真相——”
“德雷伯在这里住了三个星期,他和秘书斯坦格森来欧洲旅行,箱子上贴了哥本哈根的旅行标签。据她说斯坦格森是个矜持沉静的人,而德雷伯则截然不同,生性放荡言行粗俗。第一天晚上他就喝了个酩酊大醉,到第二天中午还没清醒,对女仆更是随便放肆,对她的女儿更是说了不堪入耳的混账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