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第一次萌生这种想要跟一个人白头到老的想法。很真实也很满足。
自从搬到杨重家跟他过上同居的生活后,她就自动自发地照顾起了他的饮食起居。每天早上起床后先做早饭,然后把某个还在睡梦的人喊醒吃早饭,然后他开车送她去学校上课。晚上下课,她要是有时间就去小区对面的超市买菜给两人煮一顿丰盛的晚饭,要是回家比较晚了,杨重就回来接她去外面的餐馆吃或是直接在学校食堂解决。不过,大多数都是由余光煮饭的,只因杨重说过一句:他很久都没有吃过这种由家人烧的饭了。
余光对于他说这种话所流露出的一点点悲伤,有些心疼不已,所以她自觉地认为作为女朋友,这都是她应该为男朋友做的。就连付美都嘲笑她说她现在是个标准的家庭主妇,还是未婚的。 她听了之后倒是没有反驳,可能她真是有一颗贤妻良母的心,为心爱的人洗衣做饭,照顾他,是一件幸福的事,她甘之如饴
哎呀,你手洗了吗就直接用手拿,脏不脏?“余光刚炒完一盘红烧里脊,一回头就看见某男人正用手夹着餐桌上的茄放嘴里,立刻正声喝住,“先洗手去。“
杨重把茄放进嘴里,才说道:“哪里脏了,刚刚上完厕所洗过了。“一边说还一边嘬掉手上的菜汁。
那你扫完地有洗过?“
在女人漂亮眼睛的注视下,他只得先去洗手,没办法,谁让他愿意让她管呢。
“余光,你知不知道我有时候挺怕你的?”
余光一怔,不解地问他:”你为什么怕我?“
只听他嘻嘻一笑,道:“因为我怕老婆啊!”在余光的嗔怒下,他侧身往她脸上亲了一口,立马缩回身跑去厕所。
留下余光在后面红着脸,挥舞着勺
饭后两人照常躺在沙发上休息。杨重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余光拿着书躺在男孩的腿上。
“我们每天吃完晚饭都这样躺着,你看我都胖了。”余光觉得这样的日简直就是老夫老妻似的生活。
闻言杨重腾出一只手来捻了捻她腰间的细肉,嫌弃道:”这都是骨头,哪里还有肉了?“然后又伸到女孩的胸前揉了一把,”不过这里倒是肉多,我喜欢。“色情的样看的余光只翻白眼。
杨重听女孩哼了一声,便低头柔情道:“光光,我觉得自己现在很幸福,都是因为你。所以以后你一定不要离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