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夜色像一层浓密的雾气笼罩在山林中,一行人穿着黑色的斗篷穿行在林间,脚步声几不可闻。斗篷拖着地上的枯枝败叶,细微的折断声在静谧的气氛中异常诡谲。
墨瑾百无聊赖地揪着几乎要盖住她大半部分脸的帽檐,落在了这诡异队伍的最后面。在今天晚上之前,她大概有五天没有见到道格拉斯,每天都要装模作样地应付那个温莎公爵。温莎公爵叁番两次地想要占她便宜,都被她一一躲过,看起来温莎公爵的忍耐力快要到达极限了,最后两天看她的眼神简直是恨不得把她吃到肚子里。她今晚还在纠结着要不让人家占点口头上便宜,否则这个表面上温文尔雅的绅士就要狗急跳墙了,说不定最后是她吃亏。她没想到的是,道格拉斯今晚突然出现在她房间里,二话不说就扒了她的衣服,把她压在床上狠狠做了一次,像是野兽在撕咬猎物一样动作粗暴,每一下都入得极狠,导致她现在腿还有点软。之后不顾她的抗拒又给她她穿上了这件奇奇怪怪的黑色斗篷让她跟着这行人。
靠之!当她充气娃娃任他摆弄吗?照他这种折腾方法,质量再好的充气娃娃很快会坏的好吗!
一只微凉的手突然搂住了她的腰,墨瑾吃了一惊,回头一看,原本走在队伍前边的道格拉斯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她的身旁,银灰色的眼睛比暗淡的月光更为夺目,正笑意满满地看着她。墨瑾正腹诽着,主人公已经到了跟前,让她莫名有些心虚。下一秒又十分鄙夷自己的行为,她心虚个鬼,错的又不是她。
“放开!”害怕被前面的人察觉,墨瑾刻意放慢了脚步,离得他们远了一些这才低声呵斥。搂就搂了,他的手能不能不要乱动。她在斗篷只来得及套上一件单薄宽大的睡裙,他的手居然伸到了睡裙里面! “嘘,安琪儿,”道格拉斯凑到了了墨瑾的耳边,笑得眉眼弯弯,“要知道血族的五感可是很灵的,不想被他们发觉吧?”
那你倒是把手拿开啊!到处乱捏还一本正经地说这种话好吗?!墨瑾气呼呼地瞪了他一眼,也识趣地没有说话。她知道依照道格拉斯这种恶劣的性子,不理他才是王道。
道格拉斯果然没有再进一步的动作,只是用手捏了一下墨瑾的鼻子,又依旧扶着墨瑾,大半张脸隐藏在黑色的帽檐下。
这一行人来到了一个空旷的平地,面前是一面陡峭的崖壁,为首的人在崖壁上摸索了一会儿,扣下了一个机关,崖壁中间居然裂开了一条缝,墨瑾离得比较远,只能隐隐约约看到缝里不仅仅是一片黑暗,还有几抹微光。刚刚的那个人从斗篷里掏出了一个扁平状的物体放到了缝里,一阵巨响过后,崖壁的旁边的一块岩石松动,露出了一个可供一人进出的方形洞口,洞口下是长长的楼梯,崖壁上的缝也恢复如初,丝毫找不出半点痕迹。
墨瑾还在研究用炸弹能不能——咳,会不会把洞口炸开,如果可以的话,那这个隐秘的去处就太容易被撬开了,完全不需要那么神秘的方法。不过她也不得不佩服这么巧夺天工的设计,设计成这样,是用来收藏宝贝的么?还没等她想出个所以然来,道格拉斯已经半拖半拉地把她拉到了洞口里,长长的楼梯还有着青绿的苔藓,不过只集中在两侧,看来这条通道倒是经常有人来。洞口站着其中一个黑斗篷的人,斗篷下的皮肤地像纸一样,干枯的纹路犹如树皮虬结在苍白的脸上。察觉到墨瑾的视线,抬头对着墨瑾阴恻恻一笑,浑浊的双眼没有半分生机,猩红的嘴唇几乎是咧到了耳后。
这一系列的所见只发生在交会的一刹那,墨瑾不由得从心底泛起了一股冷意,这都是什么变态啊?她现在回去好不好?总觉得前面等着她的不会是什么好事。
“那是人侍,用灵魂交换了永生的人类。”心思细腻的道格拉斯自是察觉到了墨瑾的异常,回头对着守在洞口处的人一笑,笑容艳丽而又嗜血,惊得那人赶忙低头,不敢再与道格拉斯对视。
“既然得到了永生,又怎么会像刚刚那个样子?”想到刚刚那人的脸,墨瑾只觉得像一个活到了尽头却不能死去的人。血族因为血统的优异会呈现出不同的年龄外貌,所以在这个大家族里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都有可能已经见证了许多历史大事。但是像那个人的面容墨瑾是从未见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