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开始,法官按照例行流程,先核对了一下原被告当事人的身份。
一般这种环节封景都是选择性忽视的。因为就像回避制度一样,极少会出现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出庭资格存在异议的情况。
她执业两年多只遇到过一次,是一个很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死都不认可原告的身份。法官问理由,他回答:原告整过容,长得和身份证上的照片不一样。
一句话把全场雷倒,法官黑着脸没有搭理。
不过她今天却竖起耳朵来,将法官念出的每一个字都听得很仔细,尤其是那六院特别授权代理人的名字和律所。
可真正听到的时候,耳畔如亲临一起高空抛物的犯罪现场,抛掷物落地的瞬间震得她胸口剧烈轰隆。
苏荣钦,观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她听到了这几个字。
怎么会这么巧?
如果她没听错,这不就是曲衷的执业律所吗。还有她前不久加上的车神,虽然没说过一句话,但也是这家律所的。
这人怎么也是啊……
申城C区是只有这一家律所吗?
思绪汹涌翻转,情绪跌宕起伏,封景恨不得立刻掏出手机在千斤重群里艾特曲衷:今天开庭遇到的对手竟然是你同事!
当然她忍住了这一强烈的倾诉和分享欲。法庭纪律的命令规范之一是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她的职业素养亦不允许她做出这种不专业的行为。
很快到了法庭调查环节,法官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是否同起诉状的时候,封景表示诉请不变,但是理由要加一点。
然后她说出了专断医疗的观点。
她自认解释论证得足够详尽,可法官却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概念似的,什么也没问,就只让书记员把她的话全部记了下来。
再一看对方律师,他正低头端坐着,手上奋笔疾书,不知道是在记庭审笔录还是在写反驳她新增理由的点。表情看起来很松弛,气定神闲,有一切尽在他掌握中的自信。
这让封景开始有些怀疑,她刚刚新提出的这点理由是否站得住脚。
正当她盯着桌面上的一堆白纸黑字放空时,苏荣钦开始陈述他的答辩意见。和封景一样,他也说答辩意见同答辩状,不再赘述。但要另加一条,作为对原告新增理由的回应:
“被告医护人员的行为不构成专断医疗,是正当的业务行为。”
典型的民事诉讼庭审开端,原被告双方各执己见,都在说自己有理,全盘否定对方观点。
不过到了质证环节,原被告双方的地位孰优孰劣便一目了然。在这个案子中,大部分的举证责任都在原告,但大部分的证据却又由被告掌握,被告还搞了个当庭提交,没有比沉宴更绝望的原告了。
值得庆幸的一点是,程序法还站在他这边。
所以法官问了他的代理人,封景一个问题,封景的回答能直接决定今天这场庭是继续开下去还是到此为止:要不要当庭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告当庭提交的证据,原告享有举证期限利益,有权拒绝当庭质证,庭后再提交书面质证意见。当然这一权利是可以放弃的,如果原告同意当庭质证那自然于法不悖。
封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思考,她简单看了一下对方提交上来的证据目录,表示可以先进行初步质证。对三性无法把握的部分,再庭后核实。
法官依她所言往下cue流程。
她之所以同意,是因为对方并没有提交什么太让她意外的证据。基本都是她庭前请求法院调取的证据,只是多出了几份证人证言。
是参与沉知行手术的医护人员所作的证言。有录音,也有文本,所有人证词口径一致:说当时情况紧急,联系不上家属,所以才由院方决定手术。手术的结果不尽人意,属于正常的医疗风险,而非医疗事故,院方不存在任何过错。
像这种对原告不利的证据,封景当然没同意播放,只说了句怀疑这些证言的真实性。她的言下之意,这些医护人员很可能是私下串通好了,故意这么说的。
原告质证的时候被告是不能发言的,苏荣钦就全程低着头,手上提笔狂写的模样看得封景胆战心惊,不知道他在偷偷憋什么大招。
法官则继续问封景,沉知行术前的那段视频是否当庭播放。
封景庭前早就把那段视频看了好多遍,认为不乏对己方有利的点,并且能够为她刚才补充的理由提供事实依据。她没有丝毫犹豫,果断同意了当庭播放。
场上三方显然都已经看过这个视频,没人露出陌生的表情。
播完依旧由原告质证,封景表示认可该证据的三性,但不认可证明目的。
说着她停顿了一下,下意识地朝对面看了一眼,发现苏荣钦也在注视着她。他的眉眼带笑,那笑容里蕴含着他这个年纪特有的,阅尽千帆,轻松自得。
这是个气场强大的对手,封景不得不承认,这是她第一次在庭审中感受到危机感。
为了不露怯,她匆忙收回视线,看向审判席,将事先打了很多遍的腹稿一一道来,“这段视听资料是不是能证明当时的情况紧急尚不能得出确切结论,但是视频一分二十六秒所呈现出来的画面,却可以清楚地证明受害人当时意识清醒。”
说着她按下回放键,将视频定格在这个她着重强调的特定时点:
一分二十六秒。
这一秒的画面里,是一群医生环绕在沉知行的病床两边,沉知行的右手放在了面部的氧气罩上。
留够反应时间后,封景继续说,“在受害人沉知行意识清醒的情况下,郑如星等人明明有获得其同意的时间和条件,却不征询其意见,就擅自对其进行了手术。这种行为不但侵犯了患者沉知行的自我决定权,还造成了沉知行的人身损害及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等严重后果,所以被告存在过错。”
她从之前和曲衷的对话中汲取了灵感,用刑法理论来打民事诉讼,她相信有时候出奇才能制胜。
但这一招有风险,因为据她检索,目前尚无用专断医疗赢得民事判决的在先判决。
封景摸不清这个案子的法官是什么态度,但她听到他正根据她提出的这一点向苏荣钦发问:“被告有没有证据证明院方术前征询过沉知行本人的同意?”
终于轮到苏荣钦说话,他淡定将目光落向那静止的视频画面,中气十足地开口:“这段视频并不能支持原告的主张。首先,意识清醒是指人的大脑的反应能力,比如病人对熟悉的人物、时间、空间能否正确定向,不是仅看身体的动作。画面中沉知行是抬了一次手,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可能是下意识的条件反射。当然也有可能在这一瞬间人是清醒的,但在视频后面我们可以明显看到他的手又垂下去,后面再也没有抬起过。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