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白天不出去巡逻在这里坐办公室,其实就是在写稿子?”
德莉看着眼前正趴在桌子上奋笔疾书的德克士,脸上带着震惊。她是真没想到,眼前的这人居然还是个作家?
“写什么的?德克士大师教你如何在巴克帝国pc?”德莉一边调侃着自己的搭档,一边将脑袋凑了过来,想看看这人写的到底是什么。
她的巴克语已经学的不错了,所以看懂德克士写的东西肯定是没问题,当然,肯定不会是像看英文或者是中文那样流畅就是了。
别的不说,这人字写得真挺好。
看故事,讲述的似乎是一个富家千金的生活来着?她正跟着她的父亲一起去考古,现在的剧情就写到这儿。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还有着一颗少女心啊。
“你干嘛?”写了有一会儿,德克士才抬起头,看着德莉。“我写东西你也要在旁边看着呢,有什么好看的。”
“怎么,敢写不敢让别人看呢?”
“什么叫不敢让别人看?我这还在写稿子呢,写完了交给杂志社了等到时候你肯定能看到的。”
“好吧好吧,我就不看你稿子了。”
“等下,去帮我买杯奶茶,买来了我就让你看。”
“妈的,你自己不干事儿也就算了,还要让我帮你跑腿?”
“你就说你干不干吧。”
“行……我干。”
“这不就完了吗。”
德克士在考虑这转型了,因为他的言情类作品的储备量着实是太小,如果长时间写下去的话,估计要不了两年他就没东西可抄了。所以,这本应该是会是他接下来的这几年里写的最后一本女性向小说。
刚好,这书也挺长的,可以写好久好久。
毕竟这在前世可是已经连载了三十多年的超超长篇。
而且,这个故事还会为这个世界的小说界带来一个新的流派:那就是穿越流。
原作照搬过来的话需要改动的东西比较多,但故事骨架并不会变。因此改起来还是很简单的。
德克士一天写差不多一两千字,一周更一章,一章一般来说是六千到一万字。由于这是长篇连载,所以是刊登在杂志社出版的杂志上的。
当德莉帮德克士把奶茶买回来的时候,德克士也刚好把他今天的稿子写完了。
“你的奶茶。”德莉将奶茶放到德克士的桌子上,然后便看到了被摆在一旁的已经完成了的手稿。
“写完了?”德莉拿起手稿,看向德克士。
“写完了,拿去看吧。”德克士点点头。
目前剧情是写到了一行人刚打开墓葬进去之后,其中的一具木乃伊复活了的那里。一直到艾希斯,也就是那个复活了的木乃伊对女主一行人下咒,然后女主穿越,碰到曼菲士王之后即将被活祭那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