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耀道:“也许吧,不过没什么好奇怪的。人是复杂的动物,每个人都有多面性,你在网上看到的我,从小说里倒推出来的我,跟眼前的这个我,其实都是我,只是他们分别是我展示出来的不同方面罢了。”
“啧,你说话这么老成,大人怎么教出来的?”
唐明耀不语,大口吃菜。
这里的菜确实地道,他手起筷落,把眼前那道熘鱼焙面连吃了好几口,熘鱼与焙面配合,相得益彰,超级美味。
正吃着,突然包间里响起了手机铃声。
唐明耀重生以来,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听到手机铃声,之前只在罗文溪爸爸那里看到了一台大哥大。
是杨冰的电话。
只见她从挎包里掏出一只直板的诺基亚,接了起来,嗯了两声之后,突然紧张的问了几句“她在哪?我马上来接,你帮我看着她!”之类的话。
接着她放下电话,对两人道歉道:“不好意思,出了点突发情况,我去接个人,就在隔壁街,二十分钟就回来。”
唐明耀自然说没关系。
等人走了,罗文溪悄悄问他:“这个编辑好有钱哦,开着好车,还有这种先进的手机。”
唐明耀觉得也是,这个杨冰家里背景不简单,一份杂志社编辑的工作,远远支撑不起她今天展现出来的消费水平。
两人没有就这个话题过多讨论,说了几句,就专心对付起了眼前这桌子菜。
真好吃!
管他请客的人去了哪里,该吃就吃啊。
杨冰总不至于让他们两个买单吧,就算买也不怕,他们又不是没钱。
过了十几分钟,杨冰还真守时的回来了。
和出去时不同,她带了个醉得不省人事的女人回来。
看起来二十出头,穿得很前卫。
唐明耀瞟了一眼,女人穿着这个年代少有人穿的牛仔热裤,上面是一件白色蕾丝衬衣,在腰前打了个结,露出了肚#脐,看起来既性#感又诱#惑。
“我侄女!”
杨冰累出了半身汗,说:“失恋了,在酒吧喝酒,喝得烂醉,还是我朋友看见了她,不然今晚不知会被谁给捡走。”
顿了顿抱怨道:“真是,不就是失个恋嘛,不知自爱。”
唐明耀有点好奇的问:“你把她搬到饭店来做什么?这么累,你刚刚应该先送她回家的。”
杨冰说:“是哦,我为什么要把她搬到这里来,一会还得再搬一次。”
拍了下额头,懊恼道:“脑子短路了,心里一直惦记着你俩还在这里,想都没想就把她搬过来了。”
唐明耀道:“没事,一会我们帮你搬回去。饭还吃吗?”
“吃!先吃,吃完再搬,就是醉个酒,又死不了。”
于是三个人合力在包厢里拼了几张椅子,把这个女人扔在上面,然后没事人一样继续吃吃喝喝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