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全国少年锦标赛10岁组前六;
(十三)全国儿童赛10岁组前六;
(十四)全国儿童赛9岁组前三;
(十五)全国儿童赛8岁组冠军;
(十六)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第三到二名;
二级棋士
(一)全国中小学生锦标赛小学a组(5~6年级)第八到四名;
(二)全国中小学生锦标赛小学b组(3~4年级)第六到四名;
(三)全国中小学生锦标赛小学c组(1~2年级)前三;
(四)全国少年锦标赛12岁组第十六到九名;
(五)全国少年锦标赛10岁组第十二到七名;
(六)全国儿童赛10岁组第十二到七名;
(七)全国儿童赛9岁组第六到四名;
(八)全国儿童赛8岁组第三到二名;
(九)全国儿童赛7岁及以下组前三;
(十)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第八到四名;
三级棋士
(一)全国中小学生锦标赛小学a组(5~6年级)第十六到九名;
(二)全国中小学生锦标赛小学b组(3~4年级)第十二到七名;
(三)全国中小学生锦标赛小学c组(1~2年级)第六到四名;
(四)全国少年锦标赛10岁组第十八到十三名;
(五)全国儿童赛10岁组第十八到十三名;
(六)全国儿童赛9岁组第十二到七名;
(七)全国儿童赛8岁组第六到四名;
(八)全国儿童赛7岁及以下组第六到四名;
(九)全国网络、通讯象棋比赛第十六到九名;
四级棋士
(一)全国中小学生锦标赛小学c组(1~2年级)第十二到七名;
(二)全国儿童赛8岁组第十二到七名;
(三)全国儿童赛7岁及以下组第十二到七名;
注:
(1)参赛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足6个的组别,按原标准批准人数的60%批准;参赛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足3个的组别,按省(含)以下象棋比赛等级称号晋升标准执行。
(2)全国类象棋赛事必须由中国象棋协会担任主办单位。
(3)多组别的全国赛事应根据参赛人数降级拟定各组别等级称号授予标准。
省(含)以下象棋比赛等级称号晋升标准
棋协大师
省级象棋比赛个人前三名
地方大师
(一)省级象棋比赛第八到四名;
(二)省级象棋比赛团体(分台定人制)前二名;
(三)省级少儿年赛14岁以上组前三名;
(四)计划单列市象棋赛个人前三名;
(五)地市级象棋赛成人组冠军
一级棋士
(一)省级象棋比赛个人第十六到九名;
(二)省级象棋比赛团体(分台定人制)第六到三名;
(三)省级少儿年赛14岁以上组第八到四名;
(四)省级少儿年赛12岁组前三名;
(五)计划单列市象棋赛个人第八到四名;
(六)计划单列市象棋赛团体(分台定人制)前两名;
(七)地市级象棋赛成人组第三到二名;
(八)县区级象棋赛成人组冠军;
二级棋士
(一)省级象棋比赛个人第三十二到十七名;
(二)省级象棋比赛团体(分台定人制)第十二到七名;
(三)省级少儿年赛14岁以上组第十六到九名;
(四)省级少儿年赛12岁组第八到四名;
(五)省级少儿年赛10岁组前三名;
(六)计划单列市象棋比赛个人第十六到九名;
(七)计划单列市象棋比赛团体(分台定人制)第六到三名;
(八)地市级象棋比赛成人组第八到四名;
(九)地市级象棋比赛团体(分台定人制)前两名;
(十)县区级象棋赛成人组第三到二名;
三级棋士
(一)省级象棋比赛个人第五十六到三十三名;
(二)省级少儿年赛12岁组第十六到九名;
(三)省级少儿年赛10岁组第八到四名;
(四)省级少儿年赛8岁组前三名;
(五)计划单列市象棋比赛个人第十六到九名;
(六)地市级象棋赛成人组第十六到九名;
(七)地市级象棋赛团体(分台定人制)第六到三名;
(八)县区级象棋赛成人组第八到四名;
四级棋士
(一)省级少儿年赛10岁组第十六到九名;
(二)省级少儿年赛8岁组第八到四名;
(三)计划单列市象棋赛个人第五十六到三十三名;
(四)地市级象棋赛成人组第三十二到十七名;
(五)县区级象棋赛成人组第十六到九名;
注:
(1)省级比赛含自治区、直辖市、全国行业体育协会比赛;省会城市比赛授予等级称号标准等同于计划单列市级比赛。
(2)各省、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县区级授予技术等级的比赛全年不能超过两次。
(3)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少儿赛:如按中、小学生标准分组,则中学生组、56年级组、34年级组、12年级组分别按14岁以上组、12岁、10岁和8岁组标准执行;如组别混合比赛,则根据比赛级别所对应的最高标准执行。
(4)省级比赛,参赛所属单位不足4个的组别,按原标准的60%批准;参赛所属单位不足2个的组别,按地级市比赛标准执行。
(5)省级以下比赛,如参赛人数不足20人,按原标准的50%录取;如参赛人数不足10人,按原标准的25%录取。
(6)各级比赛,参赛人数不足6人的组别,不授予等级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