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多年前,胡一刀是城主府的一名侍卫长,而温筱柔则是城主温洪天的小女儿。
剧情很狗血,因为朝夕相处,身份天差地别的两人背地里相爱了。
温家作为宁州城第一大族,对这样门不当户不对的恋情自然是难以容忍。
当温洪天发现自己的宝贝女儿居然喜欢一名侍卫的时候,当场大发雷霆,暴怒不已。
胡一刀是刀术天才,在当时已经是宁州城中数一数二的高手,如果硬要棒打鸳鸯,恐怕会激起他的强烈反弹。老谋深算的温洪天于是向他许下一个承诺,只要能带回一只三眼魔狼的心脏,就将女儿许配给他!
三眼魔狼是崇溪山深处最可怕的群居异兽,它们残忍嗜血,皮厚爪利,而且还擅长诡异的摄魂之术,就算是一大群五阶佣兵也不一定敢招惹它们。
单纯的胡一刀信以为真,他单枪匹马地前往了崇溪山,温筱柔则被温洪天关进了藏剑阁中。
胡一刀历尽艰辛终于发现了三眼魔狼的踪迹,不过不是一只,而是一个族群!
他跟踪了狼群多日,终于找准时机偷袭了一只幼狼。
当他掏出狼心的那一刻就已经被母狼知晓了,这下就跟捅了马蜂窝一样,一大群三眼魔狼开始追杀胡一刀。
因为身上有狼心,无论胡一刀如何隐匿痕迹都会被嗅觉灵敏的狼群发现,他只好在大山里兜起了圈子,趁它们落单时慢慢消耗它们的实力。
三个月后,最后一只三眼魔狼终于倒在了胡一刀的刀下,他欣喜若狂地回到了宁州城,却听到了温筱柔被关入藏剑阁的消息。
勃然大怒的胡一刀持刀冲入了城主府中,数百名侍卫竟然难以抵挡,直接被他杀到了藏剑阁前。
藏剑阁高手尽出,谁知胡一刀在短短三个月内实力大增,已经隐隐有突破六阶的迹象,居然没有人可以挡得住他。
温洪天看到府中死伤无数,连苦心培养的藏剑阁高手都折损了大半,只好坦白告诉胡一刀,温筱柔已经绝食而死的事实,将其引到了剑冢之中。
胡一刀不知是计,直接跳下了剑冢,当即被剑罡大阵困住……
“在剑冢里,我最终练成了不归刀法,但是也坠入了魔道,再也回复不了人身了!”胡一刀感慨道,“我尝试了无数次,却始终无法彻底毁掉剑罡大阵,只好一直留在这里陪着小柔……”
秦洛默然,这两人的故事虽然简单,但是持续了十个世纪的凄美爱情,也足以惊天地泣鬼神了。
虽然历经千辛万苦已经团聚,但一个是鬼,一个是魔,连触摸一下对方都成为了奢望,这才是最可悲的。
“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你们重新在一起吗?”
“有,只要将温家嫡系的鲜血淋在石剑上,困住小柔尸身的封印就会消失,我就可以让她一起入魔!”
“对了!”秦洛想起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你好像还没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入魔的?”
胡一刀尴尬地一笑:“我刚才忘了告诉你,如果进入空明状态的时间超过十分钟,这种状态就会永远固化在体内,这就是入魔!”
“卧了个大槽……”秦洛心中亿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要不是刚才那箫声惊醒了自己,劳资已经是个魔了?”
其实两人都没有发现,秦洛进入的空明状态跟胡一刀的完全不一样,至少后者就没有放缓时间的能力!
“不好意思,我也没想到你居然一次就成功了。”胡一刀尴尬的挠挠头,“作为补偿,我把我的宝贝葫芦送给你吧!”
秦洛接过酒葫芦,好奇地拿在手中打量,这个葫芦不过巴掌大小,黑不溜秋的看不出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他疑惑的问道:“这个葫芦有什么特别的吗?”
胡一刀有点不舍的说道:“这是一个老朋友送给我的,他说这葫芦名叫万藏,可以变化出你想喝的任何东西。”
“这么牛逼!”秦洛震惊了,如果胡一刀真没忽悠自己,那这葫芦不是比银风的银色酒瓶更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