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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刘备投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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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德快快请起!”刘和俯身扶起刘备:“玄德,你我虽今日得见,然在京师时,卢公与子家兄多有提及君和公孙伯珪,我心与你神交已久。见君真颜,方知草莽之中有英豪!募君于麾下,一是你我同门之情;二乃你我同族皆是高皇帝之族裔,汉室宗亲!你我当为守护这汉家基业抛头颅洒热血。得君之助,此次攘外之业,必事半功倍。”

“玄德今后莫要客气,私下你我兄弟相称便可。”刘和拍了拍刘备肩膀:“我是延熹四年三月。”

“明公!这...这...这备如何担当得起。”刘备闻言颇为感动:“延熹四年五月。”

自己是不是汉室宗亲,明眼人谁不知道中山靖王有120个儿子,前汉距离现在两三百年,血缘早就出五服了,但是刘和一口一个汉室宗亲焉能不令其感动肺腑。

“玄德贤弟!快快上马,引我前去涿县太守府。”刘和笑着对刘备说道。

“诺。”

一路上刘和为刘备介绍部曲将领。

刘和之所以托卢毓做中间人招募刘备,一是为了关羽、张飞;二是挑战自己,自己的蝴蝶效应能不能撬动历史的车轮。

招募刘备成功,最大的因素在于当时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军功爵制。

察是考察,举是举荐。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这对于先秦的世卿世禄制而言是个进步。世卿世禄顾名思义——世世代代、父死子继。

军功爵制,源于战国,完成于秦朝,稳固于汉代。

魏国变法最早,提出“食有劳而禄有功“,不再以“亲、故“而以“功劳“作为赏赐的标准,实际上已经具有了军功爵制的性质。吴起在楚变法,“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绝减百吏之禄秩“,然后用所收减的爵禄“以奉选练之士“,也具有军功爵制的特点。秦是推行军功爵制最彻底的国家,秦的军功爵制最典型,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也最大。

秦的军功爵制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其一,“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这就是说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军功是接受爵禄赏赐的最必要条件。其二,“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这是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即“属籍“,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邑。

这项规定,造成了战国时“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的时代特点。

发展到汉代——汉高祖刘邦以斩白马为誓:“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从此汉代百姓皆以征伐为荣,大丈夫当以从军边塞建功立业。

但是察举制发展到东汉,被察举者因察举人而走上仕途,必对察举者感恩戴德,并为之效命,这样极易产生宗派行为,形成地方集团。

地方选举权被少数公卿大臣、名门望族所控制,他们选士任官往往推荐名望家庭的子弟而不管其学问品质如何,如此使得察举范围越来越狭窄,社会上出现了“四世五公”、“累世公卿”、“累世经学”的官僚门阀集团。此时的察举制已蜕变为变相的世袭制,成为那些公卿大族维护自己势力,维持特权的工具了。

两汉的中央集权不如后世,有先秦遗风,郡吏视郡守为君,郡府是一个小朝廷。有心机的士人时常将功劳归与郡守,过错归于自己,由此得以扬名,被士子、长吏看重。

比如公孙瓒为郡门下书佐,太守获罪,被发配去交州日南,公孙瓒决定同去,乃先去北邙祭祖,说:“昔为人子,今为人臣,当诣日南。日南瘴气,或恐不还,与先人辞於此”,“时见者莫不歔欷”。他由是扬名。这样的下吏、臣子,作长吏的都喜欢,所以公孙瓒被后任太守举为孝廉。

再如某人以前提举过的一个人当时是某县的县令,政绩优异,闻讯后立刻辞官而去,追赶他坐的槛车一块儿去京师。这是当时的风气。当时就有人说,门生、故吏把他们的老师、举主看得比朝廷都重,因为私人的感情而放弃朝廷的公职,这是不对的,但是风俗如此,尽管被少数有识之士认为不对,朝野却都称赞这种行为。

还有就是沽名钓誉之辈泛滥——解剑拜仇主角许荆之父许武。

所以对于刘备而言,自己是乡野莽夫,能得到刘和的招募,简直是贵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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