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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四章 灭族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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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听听。”

“受理‘乞诉’的依然是原审县官或县中长吏,不过县官与县长吏只能‘听’,不能审理。他们在‘听’完后,需要将相关的法律文书全部移交到州郡中,由府君指派郡吏复审。”

“说得没错。那你们又是否知道凡是‘乞诉’的案件,在‘复审’后,还需要移送州府和旁郡会审?”

“知道。”

田丰不再询问有关“乞诉”的内容,而是改为考校似的问刘和:“将军!如果此案到最后,渔阳田氏提出‘乞诉’,以致惊动州府、乃至惊动旁郡,该怎么办?”——如果到了这个地步,那就真的是“惊天大案”了。

刘和看了田丰一眼,笑了起来说道:“渔阳田氏压根就不会有上诉的机会!”

“噢?不会有机会?律法可是规定:罪人上诉,不审,黥为城旦舂!县君和县中长吏明知律法,断然不会知法犯法。渔阳田氏如果上诉,县中肯定是不会隐瞒下来,而必定是要审的……将军却为什么认为渔阳田氏没有上诉的机会?”

刘和复笑道:“田公,庶务文案我虽不如你,不是对所有的律法都很熟悉,但在太学我也是读过《汉律》的。律法固然规定了死罪罪人的亲属有为罪人‘乞诉’的权力,可是同时却也规定了如果为罪人‘乞诉’的人不到十岁,则‘勿听’。”

田丰满意点头说道:“正是。依律:‘年未盈十岁为乞诉,勿听’。小丙,这一句可是关键之关键。你回去后,记得也要把这句话告诉牵君和简君。”

小丙明白了刘和的意思,神色凝重起来,凛然应道:“诺!”

刘和的意思很清楚:这次办渔阳田氏,不但要办成铁案,还要不给“上诉”的机会。因为如果闹到这一步,不但会再度惊动州府,还会惊动旁郡,很麻烦。

那么,怎么才能让渔阳田氏没有上诉的机会呢?律法规定:“年未盈十岁为乞诉,勿听”。只要把渔阳田氏家中近亲属十岁以上者皆牵连入案中,就没人能给他们上诉了。

轻描淡写地将渔阳田氏全族十岁以上者的命运决定下后,刘和望了望堂外的天色,说道:“田公,这局我输了!哎……小丙,你回去后,不要忘了把我说的话一字不漏地告诉子经与宪和。”

休沐日结束后,田丰以生病为借口,早就提前向州郡请了几天的假。——依照律法的规定,请假是允许的,只要时间别太长就行。“吏病满百日当免也”,以病假为例子,如果够一百天,就要被免职了。

三日后,在忙碌中,他请下来的假期转瞬即过,在假期结束的前一天,小丙又来了,没有说太多的话,只带来了简雍的一句口信:“一切按将军的吩咐,事情都已办好。”

田丰了然,这是在暗示:证据都已经准备好了。

有了人证,有了证据,接下来就可以上报州府了。

不过,有一件事挺奇怪,田丰请假的原因一半是为了整理度辽军文案,另一半却正是为了暂时躲开渔阳田氏。为此,他还特地交代了广宁县尉,如果有不认识的人来找他,一概挡在城外。可是,这都连着好几天了,渔阳田氏却没有一个人前来求见,也不知是因为还没有意识到刘和要对他们下杀手,还是因为自恃豪强,没把这当回事儿?

他问小丙:“近日渔阳田氏可有异动?”

“除了陈睿被捕的次日有个田氏的宾客来渔阳县找县令说情,希望能将陈睿放了之外,并没有别的什么动静。”

“噢!”

田丰点了点头,忖思片刻,猜不出渔阳田氏现在的状况,干脆也就不再多想,心道:“管他有无动静,管他是怎么想的,我只管按我的步骤,一步步来就是。”叮嘱说道:“你告诉牵君和简君,就说动手便在这两三日内,教他们务必不可大意,一定要把陈睿看好了,把证据也都放好。”

小丙应诺而去。

在他走后,第二天,田丰的假期结束,也带着护卫军士赶着牛车,骑着马回到了渔阳郡府。一进郡府的大门,就觉得府中气氛有些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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