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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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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郑天侨自打酒吧开业以来,根本就没管过店里的事务,是个切切实实的甩手掌柜,所有的一切都是经由这个夏经理一手操办的。

郑天桥只知道隔三差五的带人来消遣,甚至连店里的账目一次都没看过。

所以这个老奸巨猾的中年男子便抓住空档,动起了歪脑筋。

反正郑家有的是钱,不吃点油水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这个聪明的小脑瓜啊。

更何况,自己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托亲戚求朋友才好不容易买到这个经理的位置。

不吃点回扣,那不是白忙活了吗?

所以,夏经理打着尽早回本的理念,开始肆无忌惮的放手大干。

以真酒的价格进了一大批假酒,然后依据他多年混迹夜场的经验,来判断什么时候该用真的,什么时候用假的。

非但如此,由于郑天桥对酒吧的经营状况,基本上都不闻不问。

所以,就连店里的账目,也都是他一手做的假账,真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地借机敛财。

对他来说,在这个物欲横流的花花世界,保障自身的利益才是王道,剩下的全是他妈的扯淡!卖点假酒怎么了?

哪个夜场不卖假酒?

第一天出来玩?

像林峰三人这种穿着普通,浑身上下都是地摊货的乡巴佬,也能喝得出真酒假酒?

不卖给他们卖给谁?

难道要卖给那些身份尊贵的千金阔少?

以他们的身份和地位怕是早就喝惯了所有名酒!所以,只有傻子才会把假酒卖给那些有钱人!只有像林峰三人这样,一看就是从哪个穷乡僻壤来城里读书的穷小子,根本就没见过什么世面。

更何况那些价格不菲的外国名酒了,只怕是闻所未闻!连喝都没喝过的东西,又怎么能分辨的出真假呢?

再说了,总共不就几千块钱的事,还啰哩吧嗦地吵着要见老板?

就这逼样,不是想吃霸王餐,还是什么?

原本那瓶酒在,三人还有理可说,可谁知林峰一怒之下竟把它给砸了。

这可把夏经理给乐坏了,没了证据,他倒要看看三人现在怎么收场!“搞了半天,原来是想吃霸王餐啊!”

“哎,没钱就乖乖去撸串啊,非得来这儿装逼,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开的!”

“啧啧啧,年纪轻轻居然能干出这种事,真是不要脸!”

“现在的屌丝,真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啊!”

……众人听经夏经理这么一说,全都纷纷向林峰三个投来无数鄙夷的眼光,一个个止不住的唾弃道。

李梦兰见状,不由得眉头紧锁,心里越发对林峰感到无比失望。

好端端一个人,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这还是她以前认识的那个林峰吗?

难道就因为穷,便任由着自己自甘堕落?

还是因为自己没有接受他,而为此因爱生恨报复社会?

从前那个善良纯真,循规蹈矩的阳光男孩到哪儿去了?

“哎,也许真的是我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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