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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卷 烹婴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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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下之人,何事击鼓?”

“民妇乃夜郎县莞南村...张江氏小娴.....击鼓......击鼓是....为家翁:张举鸣冤!”

“小娴....小娴!你来这里做什么!”

县衙大门外传来喧声。

衙役押上一名男子,是张恒!

“大胆!何人在此喧哗!”

啪———惊堂木落。

两侧衙役挥杖,击向张恒后膝,使其吃痛跪地。

“草民张恒,是堂下妇人,江小娴之夫,贱内江小娴,近来心疾又犯,前来击鼓鸣冤,是草民没有看顾好妻子,还请县太爷饶恕!”(心疾:神经病)

“不是!我没有心疾!!大人!!我要为家翁鸣冤!家翁是好人!人都是我杀的!都是我!!!这......这个......这个!”小娴语气有点激动。

说完颤抖着双手递上一柄短刃。

“呈上来!”蔡左道一个眼色,侧边带刀侍卫便将小娴手中短刃呈于堂上。

一把很寻常的短刃,便是随处都可以买到。

“此物....就是民妇行凶所用凶器!”

张恒瘫跪在地,一脸惊愕。张着嘴,说不出话。

堂上众人皆是不可置信,除了——青禾。接过蔡左道双手捧举的短刃,细细得看了一遍。低声对蔡左道吩咐了两句。

“张江氏!你是说,近日杀妇取子案是你所犯?速速交代犯案动机及过程!”

嘭........

江小娴双手叠放在地....伏地磕了重重一响。

平静开口:“回大人,民妇新婚不久,偶然得一求子偏方,方子上说,食九生死胎即可得子。于是.....于是民妇物色身怀六甲之妇,尾随而至,入夜之后,趁其不备,将其杀害,而后破腹取子,烹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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