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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9章在其他網站發過,帳號一樣,故一次傳完,皆為免費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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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棟棟高樓大廈像母雞護小雞似地,將地平線小心翼翼地藏在身後,導致第一道晨曦總會晚上個幾秒鐘才姍姍露面,金燦燦的陽光從那些高樓間的縫隙照射出來時,頗有種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覺。

當太陽終於越過那些高樓後,就如同每個枯燥無味的星期一一樣,一部分的人會在早上七點的時候離開家門,擠上公車、捷運,進到公司,接著上禮拜五的進度,繼續在藍光幕跟電話筒之間周旋;一部份的人穿上熨燙整齊的制服,面對來回穿梭的人潮,臉上擺出一抹虛偽又精準的微笑;鄰家的大媽拖著菜籃,在菜市場的果汁攤前面坐下,跟其他的大媽嗑牙料嘴地談起坊間流傳的八卦;當然也會有些人,臉上的妝容跟汗水混在一起,調成一副睡眠不足的樣子,身上的酒味多於香水味,他們把蛋餅當作消夜,早上才正準備睡。

在這個充滿矛盾跟衝突的城市,喇叭聲、引擎聲、叫賣聲、喧鬧聲、交警的哨聲還有廣告車上面不斷重複播放的廣告聲,交響成一天開始的前奏,九月的太陽一點都不見要收斂的樣子,依然大功率的輸出它的熱能,為這個小小的城市舞台打光。

在這裡,姑且稱它叫「第六城」吧。

有野心的,用盡方法,穿梭在這城市,努力地往上爬,盼著自己哪天能站在最昂貴的大樓上指點江山、揮叱方遒;已經放棄的,匍匐或蜷縮在骯髒的巷子裡,用尼古丁和酒精慢慢地扼殺自己的價值跟生命;做著白日夢的,渾渾噩噩、跌跌撞撞,日復一日地在雲和泥之間打轉,永遠搞不清楚自己要往哪走。

各式各樣的人交織成這城市的劇情,無倫你是否願意,也不管這是否荒唐,你都是其中之一的演員,永無止盡地演著這場莫名其妙的人生。

要說起來,現實世界往往比小說情節更加莫名其妙,有些事情發生就發生了,根本不需要任何邏輯。

就好比我根本不適合,也寫不出以上這些文謅謅的詞句,但我還是厚顏無恥地從我室友老孫的通識課作業裡硬抄一段下來當作開頭。

這行為沒有邏輯,但很爽。

更沒有邏輯的又比如說,大二開學的第一天早上,被窗簾遮擋住的陽光在房間投下昏黃而曖昧的光線,一個叫張子寧的漂亮女孩正依偎在我胸口,我正在解她背後的胸罩扣子,而她目前的男朋友老孫,則坐在床的另外一端,正在……

呃,脫我女朋友陳榆的上衣。苯書橃Ъù紆:③щ丶Π加2加q加q丶c加Ο加M(豝加去掉)

這種亂七八糟的開頭,一看就不是什麼正經的回憶。

雖然在場四人也不是什麼正經的傢伙,但事情會變得這麼不正經,還是要歸功於那邊那個臉色緋紅、四肢僵硬,剪著妹妹頭瀏海的女孩……對,也就是我女朋友昨天晚上的一句話——

「皆(みな)さん!我們來換妻吧!」

「皆さん」唸起來像是中文的「米那桑」,是「大家」的意思,陳榆在心情好的時候總是會在日常對話裡面加上一兩句日語,也不管其他人聽得懂聽不懂,非常地我行我素。

不過她後面那句話,大家倒是都聽懂了。

所以在她講完這句話後,張子寧手上的小說掉到地上,老孫的泡麵從他鼻子裡噴了出來,而我吸進去的那口煙差點沒把我給嗆死。

她笑的時候總是先皺鼻子,然後將眼睛瞇成一雙彎彎的月牙,她就站在那裏看我們三個的狼狽樣,笑得像隻開心的小狐狸。

她是陳榆,我們班的班花。

我跟老孫讀的第六城裡出了名的正妹學校,我們系又是這學校裡正妹比例最高的地方,能在這種「女神遍地走,正妹多如狗」的地方被冠上「班花」這個頭銜,只能說明一件事情:

陳榆,絕對不只是浪得虛名而已。

在大一剛入學,大部分的人都連自己同學都認不太出來的時候,陳榆這傢伙已經收到來自各系的上百個好友邀請,隨著時間推移還越演越烈,搞得沒發好友邀請的男生都不好意思說他讀過我們大學,被她確認邀請的男生更是成天在路上跩得二五八萬似的,那個「您已經與陳榆成為好友」的截圖簡直比畢業證書還要來得有價值許多。

這只是側寫出陳榆她的美麗,畢竟「正寫」我實在無法,連自詡「評過世間花,下筆有如神」的老孫,當年要在自己的痞客邦上點評陳榆時都久久無法下筆,整天在電腦前面喃喃自語、懷疑人生,到最後爆瘦8公斤,髮線都高了半公分有餘,直到我拿了烤肉用的磚塊從他腦後來一發後,他才脫離了心魔附身的狀態。

「靈氣……光環……我寫不出來……根本沒有人寫得出來……那個,是神明的維度……!」

老孫在昏死過去之前,睜著滿是血絲的雙眼,聲嘶力竭地說了這段不明所以的話。

反正,陳榆很正,很正,正到靠北就對了。

所以當大一要放暑假那天,我跟陳榆正式確立男女朋友關係後,在死而無憾的驚喜之餘,我也認真查詢了下聲請保護令的資格是什麼,要不在這群如狼似虎的雄性同儕之中,我可能沒辦法好手好腳的活到畢業。

至於為什麼這麼個正妹會選擇我當他的男朋友,我永遠不會忘記那天,在我們系上的木板地,手上拿著杯抹茶拿鐵的她,睜著她那雙小鹿般澄澈純淨的雙眼,跟我說的那句話。

「王文浩,我想要了解,你們的世界。」

「我們的世界是什麼意思?」我那時候這樣反問過她。

她笑得傾國傾城,但沒有回答。

……

突然間,一道刺眼的光芒映入眼簾,瞬間將我從回憶拉回現實,我定睛一看,原來是我不知不覺中,已經解開了眼前女孩的胸罩,而她胸前那對明晃晃的車頭燈正對著我,散發著足以閃瞎人的光芒。

這對凶器的主人叫做張子寧,隔壁系的文學少女。

大一下學期的時候,有天跟老孫吃了家開在巷弄中的鴨血臭豆腐,遇到了當時在打工的她,她當時雖然脂粉未施、素顏上陣,但老孫一看到她當場就中邪了。

他那時形容她那額頭上有著點點香汗的模樣,就像是錢塘江畔的浣紗女,集天地靈氣於一身,鍾靈毓秀,又像是白蓮花出淤泥而不染,亭亭淨植在這陋巷小吃店之中……總之霹靂啪啦地就著啤酒講了一整個晚上,簡直他媽好像真去過錢塘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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